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_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什么原則?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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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農民工工作單位簽勞動合同好還是簽勞務合同好,有什么依據呢?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是有一個很明顯和本質的區別。首先勞動合同是屬于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那么自己如果說是全日用工的話,肯定是要簽訂全日制的勞動合同比較好。
全日制勞動合同的認定依據是要根據你的工作時間來認定,也就是說你每天的工作時間在4個小時以上,每周的工作時間在24個小時以上,那么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按照全日制的方式來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說你的工作時間要少于這樣的時間的話,那么是不能夠簽訂勞動合同的,只能夠簽訂勞務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最大的一個區別就是在于勞動合同是要依法給你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但是這個所謂的勞務合同是不需要給你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的,所以他們二者之間是有一個明顯的區別,作為農民工來講,只要是你長期穩定的在這家單位工作,并且工作時間符合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那么就要正常的去簽訂勞動合同,而不能夠選擇勞務合同,因為這樣會對自己帶來很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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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不能有強迫、欺騙行為,不然,勞動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合法原則:勞動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合同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這是本法對勞動合同形式的要求。其次,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合法。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公平原則:就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勞動合同雙方公正、合理地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則:所謂平等原則就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高低、從屬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從、管理和被管理關系。
依照書店那事法律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因為履行合同造成一方損失的,受損失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賠償。在履行無效勞動合同中,一般不會造成一方當事人損失,很少有索賠案件發生。因為,勞動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勞教者已經付出的勞動,有權取得約定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也應當支付,只是勞動者無權要求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