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20多萬可以取保候審嗎_詐騙17萬能取保候審嗎?
特邀律師
詐騙20萬元,退還了贓款,也不能辦理取保候審。
辦理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就是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工作拘役。
而該罪行已經涉嫌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我之見:你朋友取保候審的可能性,‘’有‘’,但比較小。
一,既然你朋友是‘’因詐騙公司被批準逮捕的‘’,那么,就應該知道‘’逮捕‘’意味著什么?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對逮捕的規定:構成犯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并‘’有逮捕必要‘’,而這里的‘’逮捕必要‘’,是指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嚴重和個人人身危險性也嚴重。結合你朋友‘’詐騙公司‘’,可以分析推測你朋友參與公司的詐騙的財物可能‘’數額巨大‘’,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在詐騙在其他地方或單位已有‘’前科‘’,也就是說你朋友有連續違法犯罪的個人人身危險,如不批準逮捕放到社會上可能繼續危害社會才會被逮捕,而且你朋友至今臟款贓物分紋未退。
二,那么,為什么說‘’取保候審‘’的可能性還是有呢?因詐騙罪是侵財數額形式犯罪,根據最高法司法解釋:起訴判決以最終未退贓的數額認定的。如果你朋友積極退還‘’詐騙受害人的財物‘’,一則可與通過訴訟代理人(如律師)找到受害人達成協議由受害人向公安機關請求對你取保候審,二則退贓后最終處理結果減少犯罪數額也會對你朋友有利。
但是,鑒于你朋友的案情比較嚴重,取保候審的可能較小。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詐騙涉案50萬,依法是十年以上量刑,批準取保候審的可能性不大。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詐騙十七萬數目太大了,量刑應該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取保候審可以 ,因為緩刑的條件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爭取全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