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購房合同算名下房產么_購房合同備案后算不算有房子了?
特邀律師
別以為購房合同備案就萬事大吉,只有辦了這項,房子才真的屬于你。
合同備了案,也并不意味著你就是房子唯一的合法人。只有當產權證辦到你的名下,你才是房子的所有人。再辦下房產證之前這段時間,房子的產權實際上一直在開發商的名下,在這段時間,如果開發商出現債務問題,一旦他名下的房子被查封或抵押,這些賣了的房子,還沒有辦出產權證,也同樣有可能面臨著被查封。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房子以后再辦理產權證就更加困難了。
為了保障購房者的利益,房管部門要求購房者跟開發商合同備案完成后,辦理一項預告登記。預告登記是指不動產物權變動中的債權人為確保能夠實現自己所期望的不動產物權變動,而與債務人約定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的登記。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就可以把尚未建成的住房預告登記,制約開發商把此房子再次出售,或者抵押。
不是,不過如果是買房的話,售樓部不可能說我賣出去一套就辦一次證的,基本都是交付是統一辦證
查不到,合同只是購房交易合同,目的是買賣雙方達成統一的交易協議跟房產在誰的名下是一點關系都沒有。
如果想查到房子是不是在你的名下,新房就網簽備案后可以去房管局查詢;如果是二手房那就是過戶后,才在你的名下。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一些幫助,我長期關注購房群體,有任何買房問題都可以找我。
當然有效只要你買得起房,交的起稅,名下多少套房子都沒問題
只有購房合同房管局能查到辦理了房產證的房屋信息。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當然是以購房合同來備案,因為你購房后必須要到當地房產局備案,然后繳納契稅,這樣房子才屬于你名下,如果沒有備案的房子根本就不單屬于你,而且還可以一房多賣。一般期房都不可能立即辦理房產證的,都正式交房后大約兩年時間左右才可以辦理,而備案后的房子你可以根據你的備案號在當地房管局官網查詢到你的購房信息。
是的,但不絕對。為什么這么講呢?這涉及到合同簽訂的購房人身份,購房合同備案程序,不動產登記程序,夫妻共同財產制度等幾個法律問題,下面一個一個為大家講講
第一、對于開發商來講,如果是男方簽訂的合同,那么購房人就是這個男的,遇到什么合同上的問題,訴訟的主體也是這個男的,跟女的無關,女的沒有參與到合同當中,無法成為訴訟主體。
第二、男的簽訂合同之后,每個開發商都需要將合同交到房管部門備案的,備案的意思就是你開發商賣多少房子你得跟我主管部門備案,而主管部門基本上是負責后期房子不動產登記證書工作的,現在應該是大多調整到不動產登記局了。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是一個人簽訂的合同,但是你可以在辦房產證之前到房管部門將備案姓名共有情況加入進去,這就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了。
第三、雖然合同上只有一方簽字,房產證上可能最后也只是一個人,但是這個房子是實實在在的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是不用擔心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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