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女什么情況不出撫養費_女人起訴離婚,不愿出撫養費。為什么她這么狠?
特邀律師
女人如果離婚,最好不要帶孩子,除非年紀很大了,生不了。
如果有共同財產分,一定要分,千萬別凈身出戶。
為什么最好不要帶孩子,中國這個社會,女嫁男娶。孩子如果跟了男方,今后雖然娶回了后媽,但是那畢竟也是他的家。
而女方如果再嫁,如果帶著孩子去嫁,這個孩子會很不習慣,不開心。如果不帶去,孩子給外公外婆管,這孩子沒有父愛母愛,從小認為自己是社會上多余的人。
女方如果身邊沒有孩子,嫁人比有孩子的好嫁。
如果女人就養這孩子不嫁人了,那成了單親家庭,不嫁人,自己也成了守活寡,父母也不高興,自己也沒家庭和男人的溫暖。
女人如果凈身出戶,又帶孩子,那么住哪里,如果不回娘家住,又沒有房子,只能租房子,因為凈身出來,也不可能有什么錢。
還不要撫養費,那么自己工作,交房租,養孩子上學,辛苦了錢也沒有剩什么。很難給孩子好的條件,除非這個孩子很懂事和努力。
但是,這種情況我也見好多,單親孩子長大后,有好多是不懂事的,他(她)甚至心里有點偏激或孤僻。
還會怪母親當初為什么跟父親離,害他沒有父愛,沒有健全的家,生活緊巴巴的。
如果是男孩長大,女人甚至沒能力給他買房,結婚,現在社會還可能成光棍,既然光棍,他也沒了動力,干多少花多少。
如果是女孩,出社會有能力自己打工賺了錢,也會盡量花完在自己身上,后找個人一嫁,留下孤獨的老媽媽,這就是單親的結果。
所以,女人離婚后,不要孩子,找個人結婚后再生兩人的孩子最好。
如果要孩子,別凈身出戶,能分個幾十萬最好,孩子也一定要托養費,自己沒錢,很難給孩子好的條件,就算嫁人,一切靠后爸,對后爸也不公平。
我是離婚的,看見這提問,發言自己的見解,希望得到支持和理解。
女方執意離婚,不要孩子。和我當初起訴離婚,我是執意離婚,選擇要孩子,我們共同孩子有3個,當初判決之前,法官說我一個人帶著3個孩子,負擔太重,擔憂我給孩子得不到更優質的生活,但我提供了大量的證據,證明我有這個能力把孩子健康撫養長大,同時提供前妻不良的證據給法院參考。最后判決后,我勝利的得到3個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后,前妻一無所有,她才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回來又哭又鬧??诳诼暵曊f離婚后可憐小孩,要求重新復婚,但我知道她這種認識是狐假虎威的認識,當然我得考驗前妻。我說既然舍不得孩子,可以啊,3個孩子你愛誰帶走誰,由你選擇。但我和你是不會復婚的。她知道我意志堅定。立馬潑婦行為表現出來。說“我這種男人外面多得很”,立馬激怒了我說:“明早起床趕緊收拾你的東西滾蛋”,第二早上,她又不走了,是我報警趕走她的。
只要是人,不管夫妻感情如何,你可以不選擇和我過日子,但孩子是無辜的,是共同的結晶,是共同的最愛,婚姻法里面有司法解釋的。我要考驗她是否真心愛孩子還是為了孩子虛情假意的來復婚,才說出前妻愛小孩,愛誰帶走孩子這句話的意思,假如前妻把3個孩子帶走,或者孩子愿意跟她走,這些真誠的行動,來證明前妻可以繼續有一份母愛,哪怕她帶著孩子上車走了。我也會想辦法把前妻和孩子追回來??汕捌耷∏∠喾?,一個人滾蛋了。真的驗證了,孩子和我前妻不愛就是不愛的,她愛的是我能同情她給她一部分錢。所以前妻的親戚打電話和我說,要求我給她一部分錢,畢竟夫妻生活這么多年了,我坦然的答復是,夫妻感情不和,可以正常離婚,不說幾千元,甚至幾萬元我都會給前妻,我要把這個錢用來教育孩子,讓孩子求到知識,長大后他們才會學習做人的原則,現在她已經毀壞了孩子的天真童年思想,在孩子方面沒做到為人父母的形象,更玷污了我們孩子健康成長的純潔心靈,對不起,我一分錢也不會給她。就這樣,前妻的親戚也無話可說的要求我給她錢了。離婚后對孩子不離不棄的這種女人她有善良心。今后是值得好男人爭取。男人有這種善良女人陪伴,我認為是今生已經相當值得的了。
至于說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的這種女人,我勸告樓主還是放手的才是明智的選擇,一個女人心沒了,留住人留不住心是沒用的,只能增加自己的痛苦,更不能給孩子帶來健康和睦的家庭,長遠考慮,是害了小孩的心靈健康,是一種得不償失的。離婚后安心過好日子,帶著孩子,努力奮斗,像我現在,有個善良溫柔的妻子,孩子放學,書包一放,孩子親熱的叫現在妻子做媽媽,心里是那么的感慨,是那么的幸福。相信以后的生活就是嶄新的春天來臨的日子。朋友,我們一起努力吧!
這樣的情況還是有的,我媽媽家一個鄰居就是這樣的,現在她已經老了希望得到兒女的陪伴,可是兒女終將會讓她失望。
在她年輕時她的孩子還小,她經常和自己的丈夫吵架,男的能喝大酒喝醉了就打她,她實在是受不了了離了婚,她有兩個兒子她哪一個也不要,就自己走了,而且孩子一直長大到結婚她一分錢也沒花過,就跟她后來找的丈夫過著自己的小日子,從來也不去看孩子,她跟后來嫁的丈夫也沒有孩子就她們倆人的生活,有時也是吵架,但是也沒有再離婚,日子就這樣的過著。
直到到了老年,她后找的丈夫生病了得了腦出血,搶救的及時沒有生命危險,就是走路不太利索他從來不愿鍛煉下樓,每天蹲在樓里不出來,慢慢的肌肉萎縮了徹底的癱了臥床不起了,老頭有點兒退休不是很多,老太太每天還得出去拾荒貼補家用,每天早上起早做好飯,喂老頭吃完自己在出去干活,中午再回來做飯中午喂完飯再出去拾荒晚上再回來,每天都非常勞累,回到家還得洗老頭的尿布有時候她說都活夠了太累了,兒子一直也不來看她。老頭終于癱了三年走了,剩下她自己一個人。
前年才開始聯絡小兒子,小兒子生病了,隔一段時間就得透析,而且小兒子家也很困難,也許是年齡大了也害怕孤獨渴望親情,有時她自己攢點兒錢也給小兒子,到了過年就上小兒子家過年,大兒子恨她不理她,也從來不讓她去自己家,現在每當過節時她看到別的老人家的子女回來,她就特別羨慕常常說:“你看人家多幸福,過節兒女都回來,多熱鬧咱是不行呀!比不了人家呀!什么時候我兒子也來看看我就好了?!?/p>
有時在樓下遇上我媽媽,總是說起來沒完沒了,這也是孤獨寂寞的寫照,大部分時間她不愿留在家,因為太孤獨。所以自己不愿在家,就到黑天才回家,因為吃完飯就睡覺了。大兒子始終不肯原諒她也不管她,所以每天就是自己一個人。她錯就錯在年輕時不該拋棄自己的兒子不管,即使過不下去必須離婚但不該不拿撫養費,不關心自己的孩子,那么現在孩子對她冷漠也不奇怪了,因為沒有陪伴也沒有感情,離婚不代表和自己的孩子斷覺來往有付出才有回報。
其實無論男女第一次婚姻第一次的選擇太重要,如果一時沒看準人那么這一輩子都糟心的沒完沒了,對孩子也是無盡的傷害,所以無論男女第一次的選擇一定要選擇好。對自己的以后的人生負責。
即使離婚,子女父母關系仍然存在,一方扶養子女,另一方有義務支付撫養費,因此,本案可以直接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那很可能是男方很有錢,可能有了婚外情,可能嫌棄老婆老了,不漂亮了,不性感了?;蛟S是老婆出軌,給男人戴綠帽子,對老公不忠。
女人提出離婚正相反,不是男人錢太多了,而是男人錢太少了,因為沒錢,所以可能在家里呆不下去了,也許是對老公失望了,也許遭到了家暴,也許是嫁了一個沒有擔當沒有責任心的男人,嫁了一個沒有投資理財頭腦沒有開公司沒有經商才能的男人。
沒有開公司的男人很多,但沒有開公司沒有當董事長當老板并不意味著養不活老婆孩子。實際上,當老板的人大概占不到老公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八十的老公是靠賣苦力靠搬磚搬水泥養家的。只要肯吃苦,老婆可能也不會提出離婚。
“不要孩子也不出撫養費”,也許是沒錢,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如果有錢,也許就不會提出離婚了。很多男人與女人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男女雙方都想撫養孩子。當然,女人總是占不到上風。是男人的種,男人不會不要的。
很多男人如果自己一定要撫養孩子,堅決不給女方,那他也不會向女方索要撫養費。女方總是弱勢的一方。
似乎世界上女方向男方索要撫養費理由充分一些。如果男方沒有條件帶孩子,撫養孩子,那他一定會承擔一部分撫養費。
男方向女方索要撫養費,這男方臉上也無光。如果女方愿意出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是男人的后代不是女人的后代?。?/p>
搞失聯就開公司啊?當了老板,她自然就不會搞失聯了。
一個離婚了不愿意出孩子撫養費的母親,在外人看來確實是夠狠心的。畢竟無論怎樣,孩子總是自己的孩子,是自己的血脈,這輩子無論身在何地都無法割舍的血緣關系。
已經達到起訴離婚的程度,那就是無可挽回,她已經鐵了心。其實離婚的原因,我們作為外人,不便揣測,畢竟不知道你們夫妻倆的事。哪怕知道,也無從給出什么建議,清官難斷家務事嘛!我們這里來重點說說她不愿意出撫養費的問題。
法律上說,父母有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哪怕是離婚了。但是現實中,很多夫妻離婚,對方都沒有出撫養費,有些是不需要TA給。這種情況,大都是不讓對方再看到孩子,希望TA不要跟孩子有什么關系,所以不需要TA跟孩子及TA自己家有什么瓜葛,也為以后重組家庭掃清一切可能的障礙。而有些,是因為對方條件實在是太差,給不起,所以索性就不要了。
而有些,是必定要對方出撫養費的,不出就上法庭。這種情況,想法很簡單,孩子也是你的,憑什么就讓我一個人撫養,你就瀟灑了?這種想法是沒錯的,法院也是支持的。但是如果對方執意不給,你執意要對方給,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過程應該是有點艱難、費力費神。
不愿意出孩子撫養費的人,什么原因我們不得而知,但孩子不應該成為任何借口或要挾對方的工具,畢竟孩子是無辜的。夫妻緣盡,那就好聚好散,而孩子,還是你們的孩子,你們還是孩子的父母,應該擔起責任來。
妻子不愿意出撫養費,就看你的意思和你們兩個人協商的結果。如果一定要對方給,而她不愿意給,你只能走法律途徑了,法院肯定是支持你的,只是不知道是否順利。
謝悟空邀請,在回答問題之前,我敢肯定:這“女人”一定不是“壞人”。因為世上根本沒有不疼自己九死一生才誕下的骨肉,相比父愛,母性更為偉大。那為啥離婚又不付撫養費呢?無非兩種情況:一丶是雙方判決或協議離婚,其中確定女方不承擔撫養費;二、女方居無定所,生活困難,無有給付能力。按題者所問,能確定,他說的“離婚”僅是基于其他原因,雙方沒在一起生活,并沒實質離婚,只是家暴或其他原因致使女方出走而暫未履行撫養責任,又曾經將女人只當牛馬賺錢花,現無經濟來源的一時不適應,反倒認為,這種男人從無責任擔當能力。
女人不付撫養費的想法就是不愿你以子女為借口,向她討錢花,你說她對子女不負責任,那你把子女送去交給她試試?
我的情況和你是一樣的,所以我比較有發言權。
我女兒幾個月時候我們就離婚了,現在女兒十三歲,前妻這么多年沒有給過撫養費,也沒有來看過,去年開始偷摸去學??春⒆樱ㄅ挛覀兗也蛔尶矗?,孩子回來和我說了她媽媽去看她,當時女兒都不認識她媽媽,她媽媽還給孩子一個小紙條,留個電話號,我給她媽媽打電話,告訴她,以后不用偷摸去學???,想看大大方方的來家里看。
我前妻去年開始看孩子以后,也沒有給過生活費,我也沒有因此阻止她不讓看,因為我覺得看孩子是她的權利,最主要的我也想讓女兒能得到母愛,這是最重要的。
至于有的人因為前妻不給撫養費,就不讓看孩子,我覺得沒必要,作為男人心胸開闊點還是好的,不讓前妻看孩子,對孩子也不公平。
也有的是怕前妻看孩子,等孩子長大了,孩子和她媽媽親不和自己親了,這個也沒必要擔心,是誰把她養大,孩子心里記得,孩子是不會忘記養育之恩的,另外從情感上也是比較依賴陪伴她長大的親人,所以不要有顧慮,應該讓前妻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