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患病一方能離婚嗎_丈夫生病了,妻子能離婚嗎?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從道義上來講是不能在丈夫病重期間離婚的,不但會受到良心的遣責,還要背負不仁不義不道德的罵名,受千夫所指,但是從法律層面來講,人人有自己的自由,對于是否能離婚法律說了算,一般來講夫妻感情好的話,丈夫病了誰也沒有理由提出離婚,把丈夫拋棄,可是如果男方平常就對媳婦權腳相加,現在丈夫有病了,不能控制自己,還不敢快侵時趕快逃離。
我想反問你,你覺得妥嗎?
個人覺得,不管法律允不允許這種情況?兩個人既然已經確立了關系,不管對方是有病或者是什么特殊情況?都不應該拋棄對方。如果另一方非常愛對方,自己有病了,不想拖累自己的伴侶,找個借口,想通過法律的形式離婚,那這種情侶你更要好好珍惜了,萬萬不能夠跟他離婚,有病治病,治得好那更好;若是真的是什么絕癥治不好了?那也是命中注定,自己伴侶治不好要離開這個世界,也是在自己的懷抱里離開的,這樣他在另一個世界也不會孤獨,我們此生無怨無悔……
夫妻有共同扶持的義務,因丈夫重病為由提出離婚,不但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而且法律也不會容忍,即使判決離婚重病方也一定為得到相應的補償!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其實對于財產分割影響是不大的。
婚姻法律師規定,原則上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是平均分割的。
婚內一方有轉移、變賣、毀損、偽造債務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的,那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對方少分或不分財產。
如果婚內一方生病了,還想離婚,是不會影響到財產分割的。
婚姻法夫妻有一方重大疾病可以提出離婚。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3、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后,是否準予離婚,不取決于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謝謝邀請!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不能離婚,但從司法實踐上來看挺難離的,一般不予支持,因為這種案子是法官最不愿受理和看到的,處理這種案子要特別小心,另一方非離不可也能判離,但要在經濟上負擔相應的補償!祝你幸福!
婚后一方因另一方患病可以離婚的
離婚有兩種方法
第一種是協議離婚但是如果對方不同意的話
只能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