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判決書會怎么樣_法院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特邀律師
面對欠錢不還的老賴,債權人的解決辦法一般都是自己努力催債要債,無果后會再向法院起訴。
這種情況下,一般有兩種:第一種就是勝訴后,老賴積極履行義務,并主動改正失信錯誤;第二種就是即使勝訴,老賴依舊一賴到底,無視判決書,拒不償還。
第一種情況就是債權人所期待的喜聞樂見的最好的結果,債權人與債務人和平解決矛盾,但是卻是少數情況;第二種情況就是債權人經常遇到的情況,即使贏了官司,債卻一直追不回來,甚至被拖好幾年。
在現實生活中,好多債權人面臨的就是第二種情況,解決辦法也一般是向法院申請將債務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繼續“漫漫等待”還債。
昨天,六度信用平臺上就有一位債權人是第二種情況。
事件概況
2009年,因承接工程項目問題,吳某找到黃某,向黃某拿走10000元的議標費,并書面承諾若不中標,保證會退還議標費。
之后不久,黃某為制作投標書(工程預算),又支付了38000元的預算費,吳某再次承諾會為黃某促成項目。
然而,吳某對黃某的承諾沒有實現,費用也未退還,黃某聯系未果后,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合法傳喚吳某,吳某無正當理由卻拒不出庭,下落不明。
法院判決黃某勝訴,要求吳某償還債務,但是一直未找到吳某,就這樣黃某的債務被拖到現在。
黃某無意間了解到六度信用平臺可以曝光老賴,進行債權轉讓,于是在平臺發布了案件,六度君看到后第一時間聯系了黃某,畢竟是2009年的債權,被拖了將近十年。
有人該說,四萬的債務拖了這么久,放棄算了。其實,六度君特別理解黃某,被人騙了錢,“不爭饅頭也要爭口氣”,再說09年的四萬多,相當于現在的十幾萬了。
六度君了解過后,及時的將老賴相關信息打印了出來,并且在老賴所居住地區進行了張貼,利用輿論壓力迫使老賴還錢。
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發達,越來越多的債權人在贏了官司,卻贏不回來錢的情況下,選擇曝光老賴,對于玩消失的老賴,曝光后有人知道線索會提供的,可以找到老賴;對于拒不償還的老賴,可以利用輿論壓力,迫使他還債。
還有很多債權人,類似于黃某,債務被拖的時間的確挺長,這類債權人可以選擇將債權轉讓出去,與其遙遙無期的等待著,倒不如將債權轉讓出去,也可以得到部分資金。
六度信用六度君還是希望這個社會誠信多一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能越來越增強,老賴的數量能越來越少,這不僅需要債權人的努力,更需要債務人講信用,共同努力才能提升社會誠信度!
終本,取消黑名單,取消高消費限制,成為自然人;
我直接回答,沒有絲毫影響,而且過的十分愜意,以后我不好說,到目前為止是沒有任何影響;因為騙借到手的錢來的容易花的安心,安逸的不要太飄逸喲!為什么會這樣呢?老賴和專業人士受過刺激的人士都知道;而且不明白的這都知道一個簡單的道理,那就是錢一旦出去成為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是的有法律制裁措施在制裁老賴限高,可我看到的是,老賴闖天涯,走天下,來去自由;開豪車,吃酒店,享盡世間繁華;假離婚,夜洞房,花燭明亮浪漫竊語,總結下下個目標,完美定下;你上門追要債;我報警,包準把你來拿下;去法院我沒錢;家徒四壁無力償還你愛干啥就干啥;我死豬不怕開水燙,氣死你個債主“黃世仁”,我憑本事借來的錢,想要回?笑話,笑話;還你錢,我花啥?我要生活消費還有上學的娃;你拘留,15天;撒潑、就地十八滾、破口大罵,抗不過漏了餡,只當度假;提誠信,講良心;你說啥?沒聽懂,能當錢花??氣死你,不償命;天經地義沒有啦~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人賴換來全家享盡榮華何樂而不為?至于征信貸款等,就犧牲“我”一人,需貸款家人有征信,就算我天天不工作養老有家人養活,(因為我已經把騙來的錢交給家人),說影響子女上私立學校,私立學校都是大土豪們的孩子上的普通老百姓誰去呀?再說我還能喊冤一人做事一人當不能殃及無辜,至于公務員政審,連高中大學都考不上,還考公務員?省省吧,再說我的孩子都已經有自己的事業,都過而立之年了還上哪門子學呀?所以說無論是當老賴還是拒不執行都影響不大,放心吧!
不自動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及調解協議規定的義務,將會承擔以下后果: 一、負擔執行費。 二、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被罰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和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很高興幫忙你回答這個問題,從問題看你有幾個疑惑,我覺得可以幫忙給你解釋一下,你的官司是請了律師花了錢的。法院庭審律師就是幫忙你出庭搜集證據。基本上能夠正常進入庭審。法院判決賠償14萬,現在就是你官司勝了,沒有賠償金到位,現在你面臨的是對方沒有履行法院判決文書的義務,14萬賠償金沒有在你們約定的期限內到位。那么你現在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到法院去立案,以后有執行局的去辦理你的案件,這個就是一個法律過程,你現在只是進入了庭審拿到了法律生效文書。有這個你就是可以去要你的賠償款,
律師只是負責你開庭前一些準備工作,幫忙你寫訴狀,提供證據在庭審時給你辯護,律師只能夠做到這樣,是你對法律有點不熟悉,以后的事情都是被告不履行就申請強制執行的過程了。所以你不要怪律師什么,他的任務在你拿到判決生效文書基本上就結束了對你的服務。你現在看看是不是到了執行程序。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告就可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讓你知道怎么操作,解除你對法院和律師的疑惑,其實有很多事情你可以不必要花冤枉錢的,就是因為你缺少溝通,愿意就關注我點個贊,以后免得打官司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