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_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特邀律師
房產證70年產權的提法并不準確,所謂的產權指的是財產權,由于我國城鎮建設用地屬于國有,因此,所購買的房屋實際上包含了地上房屋的所有權和房屋占地的使用權兩部分。從嚴格意義上講,只有房屋具有財產屬性,購房者擁有產權。而房屋占地并不具有財產屬性,購房人只是購買了使用權,也可以理解為租賃性質,這一點與西方國家不同。
房屋產權是永久的
財產權屬于永久性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剝奪,除非房屋滅失。《物權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第六十六條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也就是說,房屋產權永久屬于其合法擁有者,直到房屋損毀為止,這與其它財產的屬性相同。
70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
通常說的住宅產權70年指的是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這是由于《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城鎮國有土地出讓的最高年限為:住宅用地70年,商業40年,綜合用地50年。對于購房者而言,實際上根本不存在70年的使用權,因為這個70年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地時開始計算的,考慮到建設周期問題,一般最少需要兩年,因此,購房人購買了70年的土地使用權,實際最多只有68年的土地使用權,有些分期開發的大體量住宅項目,購房者實際得到的土地使用權可能只有四五十年。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就更短。
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自動續期
對于土地使用權到期的問題,持證者也不必過于擔心,也不需要做任何事?!段餀喾ā返谝话偎氖艞l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由此看出,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后是自動續期,自動續期的意思就是沒有前置條件,不需要辦理手續和繳納費用。而商住公寓由于用地性質為商業,就不能自動續期,可能需要提前申請續期并繳納土地使用稅(金)。即便不續期,地上的房屋仍然屬于其合法所有者。
房屋產權是一種物權,根據物權法規定,這是一種永恒的權利,并不存在過期之說。我們平常所謂的70年產權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我們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屬于國家的,只是國家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將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了開發商,開發商則需要向國家交一筆土地出讓金,而居民用地的最長使用年限為70年,70年產權便是從這里來的。剛才我們說了,房子的產權是物權,是永久的權利,而土地則是使用權,只有70年的權利,那問題就來了,70年之后怎么辦?關于這個問題目前國家尚沒有作出明確的法令,有種說法是到期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但沒有具體補交辦法以及規定。最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來考慮這個問題,因此大家不必過于擔心。
肯定還是屬于我們自己的子孫后代的!是不會留給任何人的……。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