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病假公司不批準怎么辦_單位不允許請病假合理嗎?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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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請病假是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力,得到法律保護。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以上是對連續病休時間的規定,累計病休時間的規定是: 第四條 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員工可以請病假的時間按病情確定。
病假,又稱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2.請假按企業制度和流程要求
請病假不需要提前,因為患病無法預知,但需要準守公司相關制度要求和流程進行,同事也會要求員工提供就醫的相關資料,一般會對醫院等級(市立或其他公立醫院等)、病歷、門診票據和醫生診斷等資料有要求,具體可參考公司相關制度,若制度不合規或與法律沖突,以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準。
3.病假期間工資
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必要是申請勞動仲裁
若公司依舊不同意,可申請勞動仲裁,只要資料符合公司制度要求和流程,公司必輸,不過工作很可能就保不住了。
在職人員,因病公司不批,可以按照流程來做
那要看你請的是什么假了,一般來說不是請假去玩都會批的,又或者是你的公司太忙了,才不給請假,如果是有重要的事老板不批那就不要干了,說明你老板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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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問題,可以分為三個問題:醫療期過后怎么辦?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和賠償?給個建議?
超過醫療期,可以請假
公司工作六年,醫療期最長時間為6個月,工資按照你工資的80%進行支付。超過醫療期,單公司需要發送醫療救助金,就救助金發送的時間為6個月,標準為工資的60%。
患病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醫療期滿解,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醫療期期間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賠償金。經濟補償計算標準為,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表的經濟補償金標準。工作六年,需要支付6個月標準的工資。
此外,若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還需要額外支付1個月工資。
建議
1、衡量一下,是不能從事原工資崗位,還是不能從事任何崗位。鑒于因病,身體比較虛弱,可以看一下是否可以從事其他工作稍微輕松點的工作,若是堅持休息一年,單位應該不會同意。
2、家庭經濟狀況。因病花了大量前以后,家里是否還可以承受的住。
3、工作期間,公司的福利待遇、發展前景怎么樣。因病修養一年,能不能找到其他更好的發展機會。
可以根據上面三個方面綜合考慮,做出決定。當然,也不能忽略單位的態度,還想不想讓你回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