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的金額及量刑_敲詐勒索罪該怎樣判刑?
特邀律師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2009
第二十節敲詐勒索罪
第一百三十一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敲詐勒索3000元以上不足4000元,基準刑為管制刑;數額4000元以上不足6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6000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第一百三十二條【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敲詐勒索數額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最新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現對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在這一起點上的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是北京市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 (十)敲詐勒索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三千元,或者兩年內敲詐勒索次數達三次,在三個月拘役至九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有“其他嚴重情節”,在三個月拘役至九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敲詐勒索數額和次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二個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兩年內敲詐勒索三次(犯罪數額未達到較大以上),每再增加一次,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六萬元,在三年六個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有“其他嚴重情節”,并在三年六個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敲詐勒索數額、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五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二個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四十萬元,在十年六個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并有本罪第2條第2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并在十年六個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敲詐勒索數額、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五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二個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確定為犯罪構成事實的除外),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以上七種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敲詐勒索數額分別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多次敲詐勒索情形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為吸毒、賭博等違法活動而敲詐勒索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寬處罰: (1)被害人對敲詐勒索的發生存在過錯的,除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外,可以根據被害人的過錯程度和案件其他情況,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敲詐勒索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3)敲詐勒索近親屬財物,認定為犯罪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50%; (4)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6.被害人同時有多處不同程度傷情的,被害人數的刑罰增加量按照最重傷情一人計算。 7.已經依照本罪第1條第2款、第2條第2款、第3條第2款評價的定罪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情節,不另行增加刑罰量。 8.需要說明的問題 (1)多次敲詐勒索,敲詐勒索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敲詐勒索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敲詐勒索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敲詐勒索數額確定量刑起點,敲詐勒索次數作為從重處罰的量刑情節。 (2)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我國法律規定,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或者兩年內三次敲詐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敲詐勒索數額、次數、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多次敲詐勒索,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敲詐勒索數額確定量刑起點,敲詐勒索次數可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敲詐勒索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謝謝邀請!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詐勒索4.5w元,屬于敲詐勒索罪的金額巨大,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情況下是處3年6左右。
由于受害人有一定的過錯,可以從輕處罰,由于受到了受害者的諒解,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由于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良好,可以從輕處罰。
綜合,可以減輕處罰。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最后的量刑在1年6左右,并適用緩刑。
其中之道反制其人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