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房子的繼承_父母去世,宅基地上的房子該如何繼承?
特邀律師
爺爺是農村戶口,現有一處房子要留給城市戶口的自已,問怎樣才算合法?這個問題十分簡單,因為房子是私有十財產,只要有遺囑只要能證明確實是爺爺本意,留給誰都是合法的。尤其是現在,孫子還是爺爺法定繼承人之一,留給孫子更是有理有據的合法。
也許提主目的不僅僅是問房子留給孫子是否合法,而是問房子下邊的宅基地留給城里人孫子是否合法。實際這個也十分清楚。因為目前政策,下邊宅基地隨上邊房走,只要上邊房子十分牢固,在不毀壞情況下,使用房子的同時可享受使用下邊宅基的權力。只是房子只可維修,不得翻蓋。一句話說明,只要房子繼承權合法,那么留給城里戶口的孫子房子就合法,其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權,在其房子存在之際,也合法。
肯定的說,是可以繼承的!
首先說,老人和子女一起居住的,但是房基地證上是父親的名字,父母去世后,房基地自然就是子女的,但是,后期是要更名的!
其次,父母不和子女一起居住的,父母去世之后,房基地可以子女繼承,如果一個村的可以更名在子女名下!
三,如果子女不和父母一個村,也就是不在一起居住的,父母去世之后,房子可以歸子女,但是不能更名子女名下,可以居住,可以出賣,由子女支配!
四,如果子女比較多的,在農村一般情況下都是和父母一起居住的繼承,不和父母一起居住的一般都不爭這份房產的!
五,如果子女比較多,父母去世之后,繼承房產有分歧的,調解不了的,可以起訴法院解決的!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如有不同看法請來評論區評論!
關于老年人的財產問題。你必須有善養老人的義務,你才能有繼承的權利。你繼承的正個財產,有權利使用,有權利處理,誰善養老人,誰才能有權利繼承。有的老人活著的時候無人過問。老人死后有了繼承人。有的五保戶,都還有繼承人來。這些問題,在農村里是復雜多樣事都有。三言兩浯說不清楚啊。我說的對不對嗎,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么評論的吧,謝謝。,,,
農村自建房,由于歷史原因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加上各地執法嚴格程度不一樣,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存在很多復雜性,給宅基地上房屋繼承問題也帶來一定復雜性,不同身份的子女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子權益也不相同。
父母去世,宅基地上的房子該如何繼才?
首先、子女有繼承父母房產的權利。
《繼承法》規定,子女是父母的直系親屬,屬于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而房子又是私人合法財產,子女有權依法繼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繼承權與繼承人戶口性質沒關系。但由于農村宅基地和房子的權屬關系不一樣,也就是說,農村戶口有宅基地使用權,城市戶口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而房子和宅基地又是聯系在一起的,所以不同戶口性質的子女繼承了宅基地上房子后,所享受的權益是有區別的。
其次、農村戶口子女繼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享有的權益。
農村戶口繼承了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有居住使用權、有占有處分權、有新建、擴建、改建權。農村戶口子女繼承的房子,即使房子不存在了,子女依然還有宅基地使用權,符合一戶一宅規定條件,即使房子不存在了,村集體也不會收回繼承的房子占用的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權無期限使用。
再次、城市戶口子女繼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享有的權益。
城市戶口子女繼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只能居住使用、可以依法轉讓出售、也可以將房子拆走。但不能推到重建。城市戶口子女繼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僅僅是繼承房子,而對于宅基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這個使用期限是由繼承的房子是否存在而決定的,房屋存在即可以使用宅基地,房屋垮塌了,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即使村集體不收回,城市戶口子女也不能再用宅基地修建房屋。如果房子垮塌后,村委會沒有收回宅基地,繼承人可以把宅基地有償轉讓給村里面的村民。
所以,雖然都可以繼承,但不同戶口性質的子女繼承后所享受的權益是有區別的,城市戶口子女如果想長期繼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子,一定要把房子維護好,確保房子長期有居住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才能長期繼承使用宅基地,房屋一但倒塌,即失去宅基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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