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200萬無力償還會坐牢嗎_欠錢不還可能會坐牢嗎?
特邀律師
搞清楚一點,欠債不還經法院審理對欠債人只有兩種情況。一,有能力但拒不償還。有能力指欠債人個人名下有財產有固定收入的。二,欠債人名下無固定收入及財產確實無法償還的。
第一種,債權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前會將欠債人拉進老賴黑名單,欠債人仍然不還的,法院強制執行查封本人名下所有財產,除了兒女不要,其它都要。執行中如欠債人阻礙執行將視情節少則被刑拘,多則被判刑。
第二種,欠債人經法院查實確無財產收入可執行,法院會讓債權務雙方協商達成一個雙方均可接受的協議,通俗叫自行協商,讓后停止或暫停執行,等欠債人有經濟來源收入后又再啟動執行。最嚴重的就是查扣你所有銀行開戶卡,連黑名單老賴的頭銜都不會給你戴,通俗的說,就是你先養活自己有錢又再處理。
你說的無力,如果是第二種,那么恭喜你,你該干嘛干嘛,只是別讓法院和你的債主在高消費場所經常見你。如果是第一種,那還是差不多主動與債權人協商還上吧,要不然錢一分不少還還要被拘上黑名。
不管用什么辦法。要的是還錢對吧。。如果你把他關起來。。錢還是還不了。。所以。才一般不會判刑。。如果判刑可以不用還錢。。我覺得很多人都會自愿去坐牢。。真的
欠債無力償還的,屬于違約責任,不會因此而追究刑事責任而坐牢。對于債務糾紛,請當事人自愿協商解決,協商無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會一輩子背債,直到老死轉到下一代
“欠債不還"(有錢故意不還)會坐牢嗎?
依我之見一一(涉嫌犯罪,就必須坐牢)
如果欠債故意不還,被原告起訴并最終法院作出了還款的生效判決,而勝訴的原告一旦根據生效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敗訴的被告方就有義務服從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比如交出存款丶交出房產所有權證書丶交通工具權屬證書丶貴重的首飾…等“被執行標點物"。如果敗訴的"有錢不還"被告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決,而故意轉移丶隱藏丶變賣上述“被執行標的物",以及其他依法具有協助執行義務的人主觀明知而協助轉移丶隱藏丶變賣上述"被執行標的物"的行為,均涉嫌構成"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罪",因為我國現行《刑法》(修正案)在第三百一十三條增加了"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對于這種有能力履行還款義務而故意不還并轉移丶隱藏丶變賣“被執行標的物",導致無法執行的行為依法均應追究其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簡單的說就是判刑坐班房。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借錢不還"就是犯罪丶依法是必須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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