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與侵占罪的區別_侵占罪與職務侵占罪有區別嗎?
特邀律師
你好,1.犯罪對象不同。職務侵占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行為人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公司、企業或單位的財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對象包括范圍較廣,所有具有所有權關系的財產幾乎都以成為侵占罪的犯罪對象。2.客觀表現形式不同。職務侵占罪的行為方式主要是利用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公司、企業,或單位財物的職務上的便利,將其數額較大的財物據為已有的行為,并且只要實施了非法占有即構成犯罪;而侵占罪在行為方式上表現為將數額較大的他人財物占為己有拒不退還或交出的行為,并且拒不退還或交出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條件。3.犯罪主體不同。職務侵占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中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公司、企業或單位財物的人員;而侵占罪的主體是任何持有他人財物的人。
1、犯罪對象不同。職務侵占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行為人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公司、企業或單位的財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對象包括范圍較廣,所有具有所有權關系的財產幾乎都以成為侵占罪的犯罪對象。2、客觀表現形式不同。職務侵占罪的行為方式主要是利用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公司、企業,或單位財物的職務上的便利,將其數額較大的財物據為已有的行為,并且只要實施了非法占有即構成犯罪;而侵占罪在行為方式上表現為將數額較大的他人財物占為己有拒不退還或交出的行為,并且拒不退還或交出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條件。3、犯罪主體不同。職務侵占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中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公司、企業或單位財物的人員;而侵占罪的主體是任何持有他人財物的人。4、職務侵占罪不屬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而侵占罪則只有告訴的才處理。擴展資料:職務侵占罪與侵占罪區分的難點1,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人員將本人在從事本單位業務活動時所借用的本單位以外的財物非法占為已有,應如何認定。這種情況,主要應當看行為人借用其他單位或個人的財物是否以本單位的名義借用或者受本單位的委托借用,如果是以本單位的名義借用或者受本單位的委托而借用,因該財物的性質屬于本單位使用中的他人財物,應當視為本單位所占有的財物,行為人將其非法占有的,應當構成職務侵占罪。如果行為人不是以本單位的名義借用或者受本單位的委托借用,而只是以自己個人的名義借用,該財物的權屬不是屬于單位占有,行為人將其非法占有的,不能構成職務侵占罪,而應以侵占罪論處。2,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人員在從事業務活動中將其他單位或個人因錯誤而交付的數額較大的財物非法占為已有的,如何認定。對于這種情況,由于行為人與錯誤交付財物方的單位或個人的經濟往來活動,是以單位代表的身份實施的,因而該活動是單位的行為而非其個人的行為,那么就應當將對方誤交的財物視為向行為人所在單位交付的財物。因為誤交財物很可能會被查明,一旦查明,則該單位就負有償還的義務。因此,行為人非法占有的財物應當屬于本單位占有的財物,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論處。3,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人員以一般借用人或其他與本單位處于平等地位的民事主體的身份而占有本單位的財物,行為人將該財物非法占為已有的,應如何認定。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對本單位財物的占有已不屬于因擁有主管、管理或經手本單位財物的職權而占有。這種占有行為與社會上一般占有財產的行為沒有多大區別。因此,對于行為人將這類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而拒不退還,數額較大的,應當以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4,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共同侵占本單位財物如何認定。對于這類問題,必須首先考慮其中的共同犯罪人是否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利用何種職務上的便利的情況。根據刑法對身份犯定罪的特殊要求和原則,刑法規定的只能由具有某種特定身份之人才可單獨實施的犯罪,可以分為兩種情況:(1)只要行為人具有某種特定的身份就可單獨實施某種犯罪,如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行為人只要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就可單獨實施前兩種犯罪,而不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單獨實施,只可能和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一起共同實施該兩種犯罪。(2)行為人雖然具有某種特定身份,但如果不具有某種法定的條件,仍不能單獨實施某種犯罪。如受賄罪,行為人即使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但如果不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就不可能單獨實施受賄行為。因此,在這種情況的犯罪中,刑法對身份犯具有特殊的要求,即同時還必須具有某種法定的條件。《刑法》第271條規定的職務侵占罪就屬于第二種情況。因此,在解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侵占本單位財物的共同犯罪的定罪問題時,必須考慮其中的共同犯罪人是否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利用何種職務上的便利的情況。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沒有不當得利罪,不當得利屬于民事責任,只有在數額較大拒不返還是才構成犯罪,但構成的是侵占罪。
侵占罪、職務侵占罪的主要區別是侵害的主體不同,侵占罪侵害的是個體,職務侵占罪侵害的是單位。
回答
談談個人看法。
描述稱:該人是搞物流的,中層,該單位都不干凈,職務侵占約一萬元左右。被派出所拘留了。問怎么?
首先,談談描述,基本事實描述出來了。但主要問題沒說清。侖儲物流什么?什么叫職務侵占?應當說事,說問題,便于回答。
其次,談談公安介入,并拘留了。
分析涉"內盜""偷竊"等團伙犯罪。怎么辦?
因涉多人,須公安機關調查清問題,作出案件報告決定。夠起訴的,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決定,提起公訴,再由法院作出判決。
如果,公安機關調查,不構成內盜,不構成團伙犯罪,屬于小偷,小摸行為,是紀律處理:的,可作出無罪不移送處理。
根據簡單描述,一萬多元物資。已不是小數額了,況且又涉多人,團伙。…
告訴你吧。你這個朋友問題,不是一般問題,又是中層領導,又涉多人,著誰是主謀吧!最終額度多大?由檢察院公訴,由法院判決等待結果吧!
只能告訴到這了。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