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交房發現質量問題_新房還未交付,發現漏水怎么辦?
特邀律師
暢談關于裝修的那些事,分享裝修各種經驗和知識。大家好!我是暢談裝修,關注我即可了解更多關于裝修的那些事!
新房還未交付,作為購房者很關注房屋質量,然后就會進去施工工地看你家的房屋質量如何,結果發現自己購買的頂樓房屋已經出現滲水,部分位置還注漿,施工單位就使用這樣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來糊弄購房者,這種情況下作為購房者自然是非常生氣的,但現在還不能說太多,因為還沒交付,沒交付就代表沒竣工驗收,那么現在說這個有點為時過早,必須要等到購房者拿房驗房時才可以提出來的。
首先保存好現在所拍的照片,然后等到開發商通知集中拿房時,開發商安排的人員隨同你到房屋驗收時就將這個位置重點檢查,你也可以找專業驗房人員和你一起來驗房,然后將這些問題全部填到維修單上,并且拒絕拿房,要求開發商必須要從屋頂位置進行維修,然后等到下雨天進行檢查,直到合格后你才簽字拿房,這也是作為購房者能做的事。
如果說開發商態度強硬,表示這樣注漿已經修好了,而且說以后有滲水再報修,不存在現在到屋頂給維修,至于拿不拿房都隨便,那么說作為購房者只能是聯合小區購房者有著房屋質量問題的業主,進行統一性的維權,要求開發商進行維修,只要這樣才可以讓開發商做出讓步的,否則憑個人是很難將這個事解決圓滿的!
商品房交房前,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怎樣維權問題,我給你建議如下:
一是交房前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因為你還沒有接房,若發現質量小問題,業主可以直接找開發商,要求進行維修。大質量問題,若開發商不整改,可投訴住建局。
二是交房時發現房屋質量問題,請在房屋交接書上寫清部位名稱,有物業公司轉交開發商維修。當然業主也可以直接找開發商反映質量問題。
三是發現質量問題接房不接房?雖然接不接房是業主的自由,但建議業主接房為好。為什么呢,因為業主接房不接房都與質量維修沒關系,反倒是業主接房后更有利于質量維修快速進行,因為業主有鑰匙,隨時查看維修進展情況,督促物業公司或開發商加快維修,以利早日搬進新房。
四是質量維修不好怎么維權,一般情況多找開發商督促維修,避免時間過長,特別是異地購房,時間耗不起。如果開發商拖,盡量錄音錄像取證,為以后投訴備用。如果開發商一直拖,只有投訴了,投訴不行走訴訟。
五是質量維修請不要纏著物業公司不放,有的業主認為我交了物業費,你物業應該為我維修服務,話不錯,但物業公司不負責直接維修,要報開發商維修,即使是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一個總公司,有時開發商的維修部門不聽物業公司的也沒啥好辦法。所以,業主直找開發商解決質量維修又快又好。而且盡量在保質期內解決問題,一旦過保質期,質量維修維權較難。
對于房屋各部位質保期年限,開發商給業主的《房屋質量保證書》中都有明示,在此不在多言。
網絡討論,僅供參考。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非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問題。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體結構問題,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有特別約定,則依約定執行;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無特別約定,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予以解決,但一般開發商不會同意退房。遇到此類問題,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圍內,開發商應依法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如超過法定保修范圍和期限的,實行有償維修。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房屋入住后質量出問題了怎么辦?下面我們來看看業主該如何維權呢?
途徑一:與開發商直接交涉協商
業主可以先行與開發商協商問題解決,能協商解決就能省卻很多麻煩。在找開發商協商時,需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1、準備好充足的證據證明材料;2、闡明事實并提出合理要求及相關依據;3、若開發商故意推諉、逃避責任,購房者應果斷采取其它方式解決問題。
途徑二:購房者可直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和解不成,購房者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借助中立第三方力量調解,促進雙方互諒互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
途徑三:找負責相關問題的行政主管機關
若房屋質量問題較為嚴重,建委是主管機關。購房者可將相關證明材料提交有關主管行政機關,在接到材料后如果情況屬實,市建委應當迅速進行調查,對開發商的違法行為,除責令其賠償購房者損失外,還要對其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途徑四:根據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法院起訴
購房者與開發商達成仲裁協議,是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前提條件。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有足夠理由不服裁決的,可以收到裁決書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若合同約定為法院訴訟,則一般建議購房者聘請專業律師,就開發商侵權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權益。
途徑五:其他途徑
在上述途徑實施同時,建議業主還可以考慮訴諸媒體曝光,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同步推進維權進度。買房不易,廣大購房者應善于借助專業人士力量選擇高效的方式正確維權。
此外,一個小TIP:過了質保期能否要求修復呢?
1.如在保修期內,開發商一方應承擔修復責任;
2.如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對方承擔。
3.雖然住宅的不同部位有低保修期的規定,但即使經過驗收、超過質保期,也不必然免除開發商的損害賠償責任,對于確因對方原因致使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的,仍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