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到期可以提前解除嗎_租房合同沒到期限能提前終止嗎?
特邀律師
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
2、協議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
3、房屋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閑置,不能物盡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況下,不允許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訴到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來源:
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
租賃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余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余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計付。
三、注意事項: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根據以上內容我們可以得知,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以及注意事項是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等方面的知識。謝謝大家的閱讀,若大家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
1.按照協議,任何一方房違反協議屬于違約,可以要求他對你進行進行賠償或可以調解也可以告他;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經友好協商,雙方意見一致后本協議解除,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還已經交付的全部或部分房租;
3.協議履行未滿半年,乙方需解除本協議,須承擔違約賠償,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房屋月租金。
總之,只要有合同或協議就好辦,應該按照契約(合同、協議)執行。
很高興為您解答!
歡迎關注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你有權拒絕在租賃期限到期前交回房屋;如房東給你造成損失,可要求賠償。
按照你與房東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當中的違約金條款支付給你相應的違約金。
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約定,正常情況下,甲乙雙方想在租期內解除合同有兩種方法,一是另一方違約如乙方從事非法犯罪活動,破壞家具家電并拒絕賠償,逾期交租或者甲方逾期交付房子,產權糾紛等,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有權追究違約方責任。二是協商解除合同,互不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