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賠償金是什么意思_傷殘賠償金都包括什么?
特邀律師
傷殘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夠致傷殘等級的還可以涉及到其它賠償費用,包括營養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傷殘賠償金和傷殘補助金僅僅是說法不同,其實都是屬于傷殘補助金,可能根據事故性質不同在處理時的叫法不同。如果是第三方造成的工傷事故,那么先由第三方支付傷殘賠償金,不足工傷賠償的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補齊,但是不能同時獲得兩項的全額賠償。
1.發生工傷不走人社部門工傷認定程序選擇與用人單位私了,要選擇合法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因為不經相應的傷殘鑒定最終的賠償數額是無法確定的,并且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賠償協議,盡可能將工傷待遇的項目寫清晰明確。若用人單位不按協議賠償,可到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履行賠償協議,支付賠償金。
2.勞動者發生工傷后,即使要與用人單位和解私了,建議到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再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程序,評定傷殘等級后,再合理確定賠償金額達成賠償協議,這樣即使私了不成,還能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獲取應得的工傷賠償,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權益。
工傷認定申請的法定時限是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可咨詢人社部門熱線電話:12333。
交通事故致殘該怎么賠償,也就是如何索賠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傷殘的相關賠償,我從幾個方面展開敘述,希望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所幫助。
第一、有關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項的法律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此外,需要了解的最基本的法律規定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該條規定,在交強險范圍內即使受害者承擔主要責任,保險公司也應按全額賠付。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至于機動車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車輛的掛靠、套牌,車輛年檢、無證駕駛等賠償主體有可能發生轉變及保險公司可能負責的問題限于篇幅無法一一展開。現僅將最基礎的法律規定列舉出來,使大家有個初步了解。
第二、交通事故致殘因受害人不懂有可能產生少索賠償的風險。 因我國城鎮居民收入高于農村居民,傷殘賠償金也會因此數額不同。如果受害人本身是農村居民戶籍或城鎮居民戶籍的不會有因戶籍問題少索賠償的風險,而法律規定農村戶籍按城市標準賠償的風險卻可能產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6年4月3日,[2005]民一他字第25號)相關釋義,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結合受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因素,確定適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的標準。且要受害人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其雖是農村戶口,但在城市居住,收入來源于城市,該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于在城市的暫住證、租房居住證據等。
第三、受訴法院的不同產生賠償差距。 我們先看一下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九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管轄法院的不同為什么能產生賠償差距呢?我們來看下一條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既然殘疾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標準計算賠償,而受訴法院所在地又有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地還包括幾種情況,作為受害人提起賠償時,就應當提前查出以上各地哪里的人均收入更高,向哪個可受理的法院訴訟,這樣賠償數額也應當更高。
對于受害人本人戶籍地收入與受訴法院所在地相比更高的如何索賠也有法律規定:該解釋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從以上規定可知,傷者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賠償標準比受訴地更高的,可按更高的標準計算,在訴訟中,傷者為了獲得合理的賠償,應當向受訴法院提交傷者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數據。例如:深圳人A在貴州與貴州人駕車因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按照選擇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的規定,深圳人只能在在貴州起訴,由于深圳的賠償標準高于貴州的標準,深圳人在起訴時應當向貴州法院調教深圳的標準,要求法院按照深圳標準判決。
第4、索賠所需要的基本證據材料。 殘疾賠償金一般應提供鑒定中心所做的鑒定意見書、鑒定費發票;醫療費需提供醫療費發票、住院病案、診斷證明、出院證,有時還需提供用藥清單。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般情況下是以受害人住院時間來計算,但是當受害人傷情嚴重時,出院后也可賠償以上費用,具體辦法是營養費、護理費應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評估出營養、護理期限,誤工費如受害人評定傷殘,誤工期限可計算至定殘的前一天,誤工費也可經鑒定中心評估出誤工期間。住院伙食補助費一般按照省直機關差旅補助伙食計算數額。交通費、物損費、評估費、鑒定費一般要求提供正規發票。
交通事故導致傷殘是交通事故案件中相對較嚴重的情況,所需注意的更細的問題往往需要針對單起事故的特殊性作出評判,這需要專業知識和辦案積累的經驗來判斷。所以,發生交通事故致殘的情形,有關索賠事宜建議向專業人士陳述案情,當面咨詢,必要時可以委托專業律師代理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