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往重的刑期說嗎_律師能判斷出當事人判多少年嗎?
特邀律師
偵查階段,由于案件事實處于不確定狀態,律師無法獲取。所以只能依據涉嫌罪名和當事人的陳述推斷刑罰的大概輕重。
謝謝邀請!
其實很多案子,只要有點經驗的律師或者法律愛好者,了解案情后,差不多就能判斷出你即將要判多少刑,本人不是律師只是一個法律愛好者,沒事就喜歡分析案子,這段時間很多頭條粉絲聯系我詢問案情,我給他們進行了案情分析,并且給出了具體應該會判多久,很多最后判的結果和我預估的八九不離十。
主要是罪刑法定,你這個案子該怎么判,判多少,法定的加重從重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是什么?都在刑法、刑事訴訟法、各種各種司法解釋中有仔細的說明了。
其實法官在斷案的時候,也就是對照這些給個適當的刑期,其實有時候一些案子很簡單。
而律師在代理你的案子的時候,觀摩了卷宗后,其實大多律師都知道最后的結果是什么,只不過因為律師的特性和一些行業規則,他們不可能會告訴你或者你親人你會判多少,也永遠不會給你和準信,只是給你個大致的方向而已。
因為如果律師一開始就告訴你會判多久,那還要他這個律師干嘛?這就影響業務的進行了。其次判決這事情影響的因素很多,如果事先律師預估的和現實差距比較大,那也就影響律師的名聲了。
再次,一部分律師其實知道最后應該會判多少,他可以利用這一點來賺錢,比如這個案子最后可能會判3年6,但是律師說可能會判5年,不過你花點錢給我,我幫你找點關系,可能會給你判到3年6左右。
也就是說本來就該判3年6的,被轉化了一下,又賺了錢,人家還對你感恩戴德。
因此,其實大多律師都知道最后結果會是什么,而律師花那么多功夫了解案子寫辯護書等等,其實有時候更多的是把代理的流程搞完,說白了就是賠你和法官演個戲,庭審完了,自己的任務就完了。
當然,這也并不是黑律師,只是說這一行業的亂像,在我國律師中應該還是有50%的律師是良心的。
這個要看律師的性格,有些律師穩重,有些輕浮,特別是做無罪辯護時,很可能說你啥事都沒有結果晴天霹靂。不過,律師告訴你的刑期多少,一般是根據你的情節和刑法的量刑標準,并參考類似判例推斷出來的,即使有差別但不會太離譜。
《此 案 不 能 輕 輕 了》
河南欒川常仁堯,
當年初中頑皮淘!
青林老師下重手,
期望學生能變好。
二十年后娃成人,
財大氣粗混的好。
偶遇恩師如仇人,
拳打腳踢定不撓!
拍成視頻曬一曬,
刷爆媒體和頭條。
此番引起眾人怒,
良知人們齊聲討!
一審判刑十八月,
不服判決上訴了。
重金聘請名律師,
試圖改判無罪了。
周大律師舌如簧,
能說會道支妙招。
讓常寫篇悔過書,
想用此計拜拜了。
全國民眾眼雪亮,
法官不吃您這套。
正義之氣不可破,
接受審判是正道!
…… 藝地有聲
公元 2019年8月9日。
。
法律規定,被告人上訴不加刑。如果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時發現上訴人遺漏犯罪,應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
如果被告人原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其所犯罪的刑期最高為無期徒刑,提出上訴后發回重審也不會加刑。
如果被告人提出上訴后發現有漏罪,或者新罪而發回重審,重審期間刑法修改,定罪量刑比舊法要輕,被告人重審后可能從輕處罰。例如職務犯罪,原先貪污受賄500萬元以上就可以判無期徒刑,現在貪污受賄1000萬元以上的被告人才判決十年。哈爾濱有兩個貪污犯,都在同一個單位工作,同時被捕的。一個貪污受賄150萬的副局長,一審判決12年后,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另一個貪污受賄200萬的局長,一審判決15年后,他不服提起上訴,上訴后患高血壓、心臟病等嚴重疾病,無法進行庭審,法院中止審理。中止審理一年后刑法修改了,按照法律從新兼從輕,局長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被告人未隱瞞犯罪,提出上訴對被告人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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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
本來不想回答此類問題,但邀請到我了,就說說自己的看法。
因為問題里沒有講述詳細情節,所以就從我的看法說起:
一、刑事案件的辯護律師可以并且應該為委托人分析當事人涉及的罪名、可能的量刑,但不會告訴委托人這個案子被告人將來的量刑就是四年半。
也就是說,不能給委托人承諾具體的結果。
打個比方:一個涉嫌故意傷害罪的案件,在沒有其他特殊情節的情況下,對被告人的量刑是在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一個有經驗的刑事律師,是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大致判斷量刑的大致幅度的,這個判斷不是五年、不是六年,不是確定的幾年,而是4年到6年之間,或者5年到7年之間。當然,你判斷4年到6年,也可能出現三年半,這是個大致的情況,不會有大的出入。
這樣的判斷,除了依靠的是事實和法律,還有律師的經驗。
一個律師處理同類刑事案件多了,自然就會比較。某些法院對某類案件量刑重,某類量刑較輕,都是有的。有的嚴格執行量刑標準,有的就不重視,這些情況也都是存在的。
就好像你從石家莊到北京,乘坐高鐵需要多長時間,乘坐高客需要多長時間,即使誤點,你也有個大致判斷,這個判斷往往八九不離十。
這就是經驗。根據案件的證據和法律規定,分析被告人的罪名和可能的量刑,是律師的職責。被告人的行為被指控的罪名重,但實際卻應該是一個輕的罪名,或者公訴人對被告人按照主犯起訴,但被告人的地位實際是從犯,如果這些不分析,你怎么會相信律師?
二、如果律師給你的大致判斷是緩刑,但結果被判4年半,在某些罪名上這個判斷的確有可能有出入
為何這樣說呢?
因為被告人要被判緩刑,那對他的量刑必須是在三年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判4年的可能性很大,那緩刑基本不用考慮。
比如:故意傷害罪(重傷),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這個罪名的量刑幅度,就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法律規定雖然有三年,但如果被告人與被害人沒有達成諒解,或者有其他明顯從輕的情節,緩刑幾無可能。作為律師判斷,就應該說明。
再比如:強制猥褻罪(非聚眾、或者在公共場合),刑法規定的量刑幅度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年以下,當然包括三年及三年以下,如果說可能,不能說絕無可能。
但具體到具體的案件,就要具體的分析:
比如:某王姓富豪,猥褻女童兩名,如果屬實,被害人沒有諒解的情況下,你能說有緩刑的可能嗎?或者說緩刑有超過 5%的可能嗎?
因為你這個案件被判了4年半,需要你了解所涉及的罪名及從輕處罰的各情節,這里不好具體給出意見。
三、律師費的問題
律師收取律師費,是根據律師對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而收取的。
如果律師完成了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事項,那么律師收取律師費就是正當的,不能再要求退費了。
當然,這也要具體分析。
如果確實存在緩刑的條件,卻被判了4年半,就應該盡量去爭取,就去上訴,想辦法解決。律師做了他應該做的,也爭取了,就不能將不滿意的結果都推到律師身上。
辯護一般有無罪辯護,罪輕辯護,程序辯護。
明知有罪,如果公安機關取證程序重大違法,律師可程序辯護,提出違法情形,排除有關證據,以達到從輕目的。
如果指控故意殺人,證據不足以支持,律師可以爭取故意傷害,從輕罪辯護。
所有的辯護方案的選擇,全部基于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規定以及司法實踐的認識,不存在違背執業倫理的問題。
如果明知有罪,而消極辯護,怠于履行律師職責,損害委托人利益,反而違反執業倫理。
明知有罪,而委托人一味要求無罪辯護,可就辯護方案協商,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律師應當退出辯護,讓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
明知有罪,如果證據不足以支持,律師應該依法做無罪辯護。
律師對于案件的分析,亦要秉持中立態度,去分析證據,做出判斷。切勿成為委托人的傳話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