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公司資料屬違法嗎_離職前拷貝公司資料,屬于違法嗎?
特邀律師
員工家庭基本資料,只有公司人力資源部在建立員工檔案時,代表公司要求員工填寫(過去要求填寫的作用是主要了解你的供養親屬關系、社會關系,通過這些看你成長的家庭環境,還有萬一有什么政治、勞動糾紛等等能找到家人等等。現在一般要求也不是很必須,你可填也可不填,也簡單填寫),并有義務為員工保密,除此之外任何人要求你填寫你都可以拒絕,因為他們這種私自的作法,已涉嫌利用權利非法收集個人隱私資料,這些資料也有可能供其進行非法經濟活動或其它犯罪之用。
但為了你們在公司的生存,也不要做的太激烈,必競只是行為預判,建議:一是不填或不詳細填,一些可能被利用的堅決不填(如詳細地址、單位、手機號碼等聯系方式)或有意填錯,因為它不是公司正式渠道的收集;二是多聯系幾人,假裝不知情,去找人力資源部主管領導或公司領導詢問:“公司又要大家填寫家庭信息資料是不是要家訪啊?還有要到家里去慰問啊?”等等,讓其公司掌握跡象!也是一種行為備案,已防以后發生什么事情,可以叫其公司負責,因為那個主管的行為也是在公司任職期間的舉動……公司會有作為的。
如果僅為客戶的聯系方式,轉讓這種資料,雖然要受到遣責,但還沒有具體的處罰規定,如果涉及商業秘密。則屬違法。嚴重的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因此產生后果,可以追究法律責任。就算沒有法律責任和不良后果,也盡量避免,因為會在業內形成不誠信的口碑,那在圈子里就不好混了。
覺得有些違反道德的底線吧.呵呵.不要這樣了,既然能放在網上了基本沒有什么買賣的價值,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