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遲索賠條件_索賠工期和費用規定?
特邀律師
這些原因通常都會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的約定,原則上,是因一些不可控因素造成工期延誤的,即責任不在承包人一方的原因,是可以提出工期順延的,比如自然氣候影響到生產安全,必要的原材料的市場供應出現廣泛的,不可預見的短缺,以及非承包方原因,合同約定的相關必要生產條件遲遲未能達到開工標準等等。而因甲方(發包方)單方責任,造成承包人因工期延誤產生經濟損失的,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賠要求。
首先以合同為依據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通常只能索賠工期不能索賠費用如果因為惡劣天氣原因發生現場清理修復費用可進行適當補償
工期延誤索賠依據
1.雙方往來的信件及各種會議,會談紀要.
2.招標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補充協議、施工現場的各類簽認記錄,經認可的施工進度計劃書,工程圖紙及技術規范等.
3.發包人或者工程師簽認的簽證.
4.氣象資料、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鑒定報告、工程中送停電、送停水、道路開通和封閉的記錄和證明.
5.國家有關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施工現場的有關文件及工程照片.
7.工程核算資料,財務報告,財務憑證等,各種驗收報告和技術鑒定.
8.工程有關的圖片片和錄象,備忘錄,對工程師或業主的口頭指示和電話應隨時書面記錄,并請給予書面確認.
9.投標前發包人提供的現場資料和參考資料.
10.其他,如官方發布的物價指數,匯率,規定等.
你好,我是一名注冊監理工程師,想與你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只是你這個問題給出的條件太模糊,比如說:
1、施工延誤工期的具體原因:如合同文件引起的、不可抗力引起的、發包人違約引起的、承包人違約引起的、監理人原因引起的、價格調整引起的、法規變化引起的等等;
2、誰向誰索賠:發包人向承包人索賠、承包人向發包人索賠。
請你說清楚后才好分析。很多施工企業管理粗放,算大帳、不會進行成本控制,更沒有意識到工期的重要性,導致在工程完工后難以要回工程款,甚至被巨額索賠。對施工企業來說,關注工期就是關注工程利潤。現就建設工程領域工期問題進行匯總,希望對施工企業有所幫助。
這些情況可以進行工期索賠!
甲方市場導致幾乎所有施工合同,都約定了承包人較重的工期違約責任。當發包人故意放緩工程進度時,若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申請工期順延,那么不僅成本增加,而且還有可能被反索賠。
1、承包人要時刻關注工期,對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要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工期索賠和工期順延:(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或所提供圖紙不符合合同約定;(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基礎資料;(3)發包人未及時辦理許可、批準行政審批手續;(4)發包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存在錯誤或疏漏;(5)發包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7天內同意下達開工通知;(6)發包人增加工作量;(7)發包人設計變更未提前通知,影響關鍵線路施工;(8)發包人供應材料不及時或供應材料存在質量問題,影響關鍵線路施工;(9)發包人直接發包的其他工程未能及時進場,或其未按照總包方的施工計劃進行施工,造成項目整體工期延后;(10)發包人未能按合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影響工程施工,且經承包人書面提醒后仍無改觀,造成后續工程無法順利進展;(11)發包人未及時對單項工程進行驗收,導致整體工程無法繼續施工或導致整體工程無法辦理驗收;(12)發包人原因無法辦理竣工手續;(13)因發包人原因無法辦理備案手續;(14)不可抗力導致工程無法施工;(15)合同約定執行政策、法規、規章和政府命令,因前述法律法規變化導致工程無法繼續施工。在因為上述原因發生工期延誤時,施工企業應注意保留證據,以合同為依據,合法、合理的進行工期索賠,要求工期順延。
2、工期延長申請要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監理人(發包人)遞交索賠通知書,并說明發生索賠事件的事由,如果承包人未在約定的時間內發出索賠通知書,則喪失索賠權利。如果在合同約定的時間無法給出準確的工期延長時間的,可以在約定時間內向發包人提出“預申請”,說明工期延長的事由,待具體延長期間確定后向發包人再次申報。
索賠內容: 停工機械臺班租賃費。
勞工工資,現場管理人員費用,場地租賃費 。由于甲方誤工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工程延誤是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監理工程師必須嚴格控制工期延誤。對工期延誤常用的制約方式有:停止付款;追究工期延誤的誤期損失賠償;終止對承包方的雇傭,并追究承包人給業主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索賠就是受到損失的一方當事人向違約的一方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的要求,相對而言,違約的一方受理另一方的索賠要求,即稱為理賠。索賠和理賠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在受害方是索賠,在違約方是理賠。罰金條款:當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時,應向對方支付約定金額的罰金,以補償對方的損失。在工程施工中,常常會發生一些未能預見的干擾事件使施工不能順利進行,使用預定的施工計劃受到干擾,造成工期延長。這樣,對合同雙方都會造成損失。
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賠的目的,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對已產生的工期延長的合同責任,使自己不支付或盡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長的違約金;二是進行因工期延長而造成的費用損失的索賠。
對已經產生的工期延長,發包人一般采用兩種解決辦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計劃實施,但將工期順延;二是指示承包人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彌補已經損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緩責任不是由承包人造成,而發包人已認可承包人工期索賠,則承包人還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費用索賠。
工期索賠主要依據合同規定的總工期計劃、進度計劃,以及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工期修改文件,調整計劃和受干擾后實際工程進度記錄,如施工日記、工程進度表等。承包人應在每個月底以及在干擾事件發生時,分析對比上述資料,以發現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說服力的索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