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扣押工資怎么辦_公司扣押工資怎么辦?
特邀律師
關于領導扣減工人工資,可以簡單分析一下,無論大中小那個公司都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對工人都會實行獎懲制度,對于在工作有突出貢獻能提高公司效率的職工會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于上班早退的職工和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領導扣減工人完全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無可議異。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因為公司產品治淄銷陶汰,公司面臨倒閉,或者是公司擴建資金緊張,或是銀行還貨,領導作出決定扣減工人以減輕籌資緊張和還貨的壓力這都是為了公司能繼續生存的一個必要措施。如果是這些情況公司員工應體貼領導的一片苦心。
您好,首先搞清楚公司扣押工資的理由,有沒有工資條或者是書面通知,扣押原因是什么,如果說公司拿不出證據來說明扣押的理由,這是對勞動者權利的侵害,你先盡量跟公司協商,實在難以溝通的話,就通過勞動局或者勞動仲裁委員會幫您解決,期間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那么你第一時間就要找老板問清楚為什么要扣我的薪水?然后就是通過和老板協商解決。
如果實在是解決不了,只有通過勞動仲裁。
提供勞動關系有效證據,申請勞動仲裁。一、用人單位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主張從入職第二個月起至離職日止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如沒繳社保可主張用人單位為你補繳從入職之日起的社保,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第五十八條、第八十六條。二、扣你工資,工資提成口頭說的,你要提供證據有難度,如果你能提供有效證據,則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扣你的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關系 舉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