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變成不動產證好不好_房產證要不要換不動產證?
特邀律師
你好我是專業從事房產測繪工作的
對于你說的問題,答案只有一個,就是房產證要換不動產證,這是國家的發展趨勢,最終都是要以不動產證為主的,因為房管和土地部門的合并,最終都是歸為不動產了,如果沒有更換房產證,最以后房屋的過戶,交易,貸款上都會受到阻力,最終都要換證的。
現在全國各地都在進行不動產證的換證工作,這項工作主要由測繪單位來完成。并且都是對未登記上網搭建樓盤的房屋面積,進行重新測繪,房產面積和土地面積都是按照這次最新的測繪數據為準的。
辦理不動產證的好處:
首先,老舊的房產證,已經不能辦理貸款,因為現在辦理貸款都需要從網上的樓盤進行房屋或是土地的抵押,一般老房產證登記的時候沒有錄入上網。所以辦理了不動產可以更好的辦理貸款等業務。
其次,房產交易也需要在網上樓盤操作,也需要不動產證的更換工作做保障。
所以,結合諸多好處。對個人沒有什么損失,唯一的不便就是可能會引起房屋面積的變化。
不動產權證發放遵循“不變不換”的原則,只要房屋產權沒有發生變動,就不用換新的產權證,原來的證件繼續有效。
1、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樣式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等。其中,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管理,并永久保存;不動產權證書則向申請人發放。進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記簿為準。2、不動產權證把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為一,購房者辦證更加方便。以前的房屋和土地有不同地區的不同部門登記、發證,購房者需要到房屋管理局辦房產證,又要到國土資源部辦理土地證,很麻煩。現在的不動產權證把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為一,購房者辦證更加方便。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與此同時,江蘇徐州和四川瀘州兩地頒發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這標志著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落地。首先,不動產權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不動產權證的封面為紅色,證書的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里面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其次,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采取了規避態度,而“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介紹,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但這個期限并非可有可無。一方面,它能夠讓權利人以及相關利害關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續期的,方便權利人及時續期,依法保護合法權利;另一方面,便于在轉讓或抵押等交易活動中依法保障權益。但就權利人的實質影響而言,不動產登記證明只是房產證、國土證等不動產統一后的新證明,可以為入學、就醫、出國等作為證明和擔保。舊的房產證并非一定要換“新證”。不動產登記機構堅持“不變不換”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幫助
有了房產證就不需要辦理不動產證了!
兩者的區別:以前我們購買的房子有兩個證書:其中一個是房管部門發的房產證,另一個國土部門發的土地證!
而《不動產權證書》是則由國土資源部制定和頒發,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而全國執行的時間并不統一。對買房人來說,不動產證登記的信息更為全面,并且具有編號的全國的唯一性,但也只是房產證、土地證的二合一,可以繼續為百姓入學、就醫、出國等作為證明和擔保。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新證頒發前依法頒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您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原來領取的房產證仍然有效。因此,在沒有進行不動產登記前,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證。產證改成不動產證靠譜,對個沒什么影響,望采納謝謝
不動產證就是把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雙證合一了,和以前的房產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有房產證土地證不是必須要辦不動產證的,兩個都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購房者買房后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
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信息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于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并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予以5年過渡期。
可以。
在房產證上加上未成年人的名字有好處但也有隱患。
好處:如果把房子轉給孩子可以省一筆費用,不需付過戶費,不利的是,孩子作為房子共享分人之一,處理房子時要經孩子同意,小孩年滿18周歲就可以自行處理了;孩子過早有了房子,就會忘卻奮斗,這也是不好的;如果父母離婚要分財產,孩子當然有產權,誰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如果父母過世了,在遺產繼承上也是孩子的,那么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就歸孩子所有,但是遺產繼承書必須是在公證處公證過的。目前國內未征遺產稅,但以后很難說。
但父母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姓名只能通過贈與或交易的形式。
如以贈與的手續來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額為房屋評估價值的1/3,其中所需公證費用契稅都相應按照評估價值1/3計算,按照目前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將不動產贈與自家兒孫,免征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但《贈與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贈予還涉及到以后房產出售時要上交房產評估值20%的個稅,銀行貸款有監護人進行償還。
如果用“交易”方式來處理,就不需要進行公證,可省去公證費用,但要增加一筆交易費用,采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還清貸款,但是較大的好處是自己申報交易價格,也不用支付房產評估費。
購房加小孩名字也有隱患:如果在出售房子的時候,突然遺失了,那么就會給售房帶來很大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