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約定工作年限_三方協議的有效期到什么時候?
特邀律師
我說你聽,每天學一點勞動法
當你與校、企三方協議中的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建立勞動關系后,三方協議即告終止。
入職之后任意時間你都可以提出辭職,此時受勞動法律調整,不再受三方協議約束,無需支付三方協議中約定的違約金。當然更不需要再簽訂三方協議。
勞動關系中只有兩種情況,單位可以要求員工支付違約金,一是員工違反服務期協議,二是違反競業限制協議,其他任何協議都不能約定違約金,約定了也無效。
1,口頭offer。單位通過郵件或者面試結束后或者電話,告知學生已經被錄用了。(大多數單位會通過郵件,寫好錄用的部門和基本薪酬待遇,違約條款等)。這種情況下,單位通常會給學生一個最后回復的期限,在這個期限前回復去的話,單位會開始走正式的簽約流程。如果你回答不去,或者是超過期限,沒有回復默認你拒絕。在口頭offer的階段,你拒絕或者是沒有答復,或者是答復了去,但是最終沒有簽約,用人單位和學生雙方都沒有法律責任。
2,公司自己的正式offer。一種情況是,有的公司制定了自己的offer,上面的條款比高校統一發的三方協議詳細。另一種情況是,在畢業生拿到高校統一發的三方協議前(三方協議有各省市的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制定,可能在十月底或十一月才能發)。這兩種情況用人單位會讓學生簽一個紙質的,或者是電子版的錄用協議。這份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要看好上面的違約條款,包括違約金,違約流程和豁免情況(如是否有考上公務員出國和讀研的豁免)。沒有豁免情況下,學生將來不去,要按照正常的違約流程,該付違約金的就得付,可以協商解決的去協商解決。
看到有的答案里說這份協議只是雙方的,即使違約也沒有法律責任,只是影響誠信。這個解釋是錯誤的。所以有考研打算的同學,收到這樣的正式offer,要考慮清楚,違約需要承擔違約條款里約定的責任。
3,就業協議。就是大家俗稱的三方協議,由省市一級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制定,作為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合約的官方認可的文件,它的含義是雙方約定在畢業后按照就業協議的內容轉換成勞動合同。關于三方協議,有四個要點:
第一,每個畢業生單次只能擁有一份。學校在發放的時候,通常會把協議書編號和學生的學號做對應登記,學生自己手上這一份簽完了,沒有辦違約的情況下又去借同學的三方和另外一家公司簽,將來在學校的系統里登記的時候,很有可能是錄不進去的。這種婚內出軌的行為非常不可取,要想和第二家單位簽,老老實實和第一家把離婚手續辦妥。
第二,用人單位向學生發出簽三方協議的邀請,學生把自己手上的三方協議交給單位,學生和單位簽字蓋章,這份三方協議已經生效了。無論到不到就業辦去錄入和蓋章,將來想換一家單位簽,都要先和上家按照違約流程走完。
學校只是記錄,對協議是否生效,沒有影響。
第三,畢業生違約,多久能從學校拿到新的三方協議,可以違約幾次,有沒有限制和處罰,每個學校的政策是自己制定的,所以在自己簽第一份三方協議前,要向學校的就業部門了解清楚。
第四,關于違約金的約定,沒有特殊的戶口,職前培訓,安家費,簽約補貼等特殊人才優惠政策等,通常是一個月的工資。單位在沒有特殊的情況下,簽了高額的違約金,將來發生爭議,勞動仲裁也會判單位敗訴。
但是在有戶口,培訓,安家補貼等等特殊條款,而且已經發生的情況下,例如在簽正式合同之前已經參加了單位的培訓,高額違約金有可能會被法律支持。
4,勞動合同。前面講過,就業協議的的作用,是學生和用人單位約定,在將來畢業后簽勞動合同。一方面,就業協議在簽了勞動合同后,法律效力就消失了。另一方面,就業協議不能取代勞動合同。
有的單位是不簽就業協議的,直接和應屆生在畢業離校后簽勞動合同。
那為什么不在錄用的時候就直接簽勞動合同了?因為在讀學生不具備簽勞動合同的法律身份,像實習生和兼職這樣的,其性質是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
考研的同學,公司自己制定的offer有資格簽。學校也會給你發就業三方協議,可以和單位簽。需要看好上面的違約條款和關注學校的違約流程政策。
如果自己不想簽,要么跟公司直說自己放棄這個工作機會,要么跟單位協商能不能等到寒假結束后再簽?(三月中下旬考研的成績就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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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上有期限,三方協議上有你和公司約定的那一部分,包含工資待遇,保險福利,戶口檔案是否接收,再就是工作的時間,比如三年五年,不過這部分在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的時候會再次涉及的。
三方協議的有效期:自簽約之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為止的這段時間
三方協議填寫注意事項:
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于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