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區別_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區別?
特邀律師
直接責任則是直接行為的人,簡而言之,這件事是這個人做的,要這個人負責。 主管責任是指犯錯的這個人的主管領導,一般是上一級領導的要承擔的管理責任,管理不當導致的責任。 領導責任一般是主管的上一級領導或者整個單位領導要承擔的責任,領導無方的責任 當然有時候三個責任中的一個或者幾個是重合的,即同一個人承擔。
領導責任員代表一個人犯錯誤,承但責任,直接責任是沒向領導通報,犯下錯誤。
直接責任是直接參與發生的;領導責任沒有直接參與,屬于監督管理的責任。所以直接責任處分重
責任認定應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是屬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主要領導負主要責任,班子其他成員負次要責任;二是屬主管或協管領導決策的事項,主管領導負主要責任,協管領導負次要責任;三是屬領導干部獨自決定、未與其他班子成員議定的事項,由獨自決策的領導干部負責;四是重大問題上追一級。直接責任則是直接行為的人,簡而言之,這件事是這個人做的,要這個人負責。主管責任是指犯錯的這個人的主管領導,一般是上一級領導的要承擔的管理責任,管理不當導致的責任。領導責任一般是主管的上一級領導或者整個單位領導要承擔的責任,領導無方的責任當然有時候三個責任中的一個或者幾個是重合的,即同一個人承擔?!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七條 違紀行為有關責任人員的區分:(一)直接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黨員或者黨員領導干部。(二)主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三)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本條例所稱領導責任者,包括主要領導責任者和重要領導責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