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噪音多少分貝算擾民_擾民聲音應為多少分貝?
特邀律師
噪聲未達到40分貝以上,那就構不成噪音擾民。如果達到并超過50分貝,就屬于噪音擾民,他們可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行為、或者進行整改、減少噪音排放及作業時間.
噪聲超過50分貝就影響人的睡眠和休息,超過70分貝會使人心煩意亂,影響工工作。
您好,我是檀談裝修那些事。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
我整理了關于噪聲污染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條
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采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3、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4、《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住宅臥室、賓館客房等以休息睡眠為主、需要保證安靜的房間,夜間(22:00至次日6:00)噪聲不得超過30分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過40分貝,如果對方的行為已經超過上述標準,那么構成了噪音污染。
如果您所處的環境中受到了噪聲污染,我的建議如下:
1、了解樓上擾民的原因,比如像小孩子生病了哭鬧,類似這樣的原因,只能相互理解一下。人家畢竟不是成心,等孩子好了,就可以恢復以往了。
2、與住在樓上的人積極溝通,讓其了解到自己的困境。比如每天上班很累,晚上得不到休息,工作中常常出錯,上司不滿意等等。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語氣,否則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會生一肚子氣。
3、貼張紙條簡單溝通一下,自己不好說就找房子主人去溝通,他比較有發言權。如果租客不停止,他還可以采取措施,以后房子不再租給他。
4、可以找社區的相關組織來調節,這也是他們的份內之事。
鄰里之間本應和睦相處,但畢竟有少數人素質低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大家遇到過什么樣的奇葩鄰居,也可以在下方留言討論。
噪音擾民有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是1997年3月1號起施行的,2018年12月29日進行了修訂。共計八章每一章都分若干條規定。我們都應該積極遵守這一法律規定,減少減輕噪音,給大家創造一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