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后母親沒有能力撫養_想離婚但沒能力帶走孩子怎么辦?
特邀律師
謝謝朋友邀答。
我不知道你的孩子有多大。說實話,三歲以下的孩子是離不開娘的。如果真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 法院又可以給對方判定足夠的撫養費的話,孩子還是由母親帶得好。孩子是無辜的,如果你可以放任你的孩子受苦的話,就當我沒說。
如果孩子超過五歲,又有爺爺奶奶,你又確實沒有能力獨自撫養,可向法院陳述理由,由法院判給對方撫養。但一般情況下,還是要交由女方撫養的。
看了你的敘述,感覺你本身存在一些問題。這可能和你的家庭,幼教,成長中的生活環境有很大關系。極有可能你是一個從小到大就被嬌生慣養的人,而且對生育沒有做好心理準備。
所以生了孩子不會帶,婆婆持侯月子中的你又橫挑鼻子豎挑眼,所以才引起你婆婆的冷言冷語。知其女莫如其母,你母親知道你的性格,所以她寧可拿錢消災,也不愿意持侯你這位嬌氣之人。
有了孩子性格應該改變一下,一定要從一個女人改變成一個母親,要適應母親這個角色,千萬不要還把自己當成想當初如何如何,那已經是過去成為歷史了,當下做好一個母親才是王道。
至于怎么辦,先從改善你們婆媳關系入手,讓你親媽在經濟上多支持一下,不能指望你媽,你爸那樣需要她照顧。
再以就是自己要慢慢學會自立,自理,盡量少靠外援。
我沒有。但我附近有一家子人,生了5個女孩,其中有3個就是送給別人養的。我問過鄰居說是他們想要個男孩,一定要生到男孩為止,可是現實就那么不從人意,偏偏就不能如愿。也就在去年,第6個女孩又出生了,現在又看到他老婆好似又有了,想想要還是個女孩,真不知還送不送人!要是我有個女孩就夠了,生活不易!
這個話題,很敏銳!.題意隱含的意義,在表達:“沒有能力就不要生孩子,免得讓孩子,得不到好的照顧,陪伴與教育”,這樣的意思。
話題!隱含著這樣的意思,對于沒能力的父母來講,一定很敏感!于是思想上,會產生這樣的想法:“沒能力呀!真是一短,并且是一短,導致了全面跟不上人”。這不!就連生孩,因能力不足,生孩子的權力,也受到質疑。那么問題來了:沒能力!給不了好的一切,究竟該不該生孩子(是否擁有生育權力)?生孩子又為了什么?
沒能力,究竟該不該生孩子?
這個問題,從自然本能的角度論述,是這樣的,比如:日月不停地往返,體現的是它本能的延續意義,也就是說“這是一種自然本能的必然性”,是不可“改變”的,因為!這是由自身本能決定的,是必然結果,是不因他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借自然之理,闡明沒能力生孩子之事,是同樣的道理,也就是說:凡是人生孩子,都具有本能必然的,不可逆轉的一面,具體到“有無能力”,答案就是:不受能力限制,不是說有能力(就有權力)就生,沒能力就不要生了。人本能的現實,完全不是這么回事。最終說明:生孩子!是人本能存在一面性的必然結果,只要本人愿意,任何人,不可逆轉。
生孩子是為了什么?
這個問題,其實就是所有人的一個共同目標,無論有能力與無能力,都是奔向“大人孩子共同有一個好的生活”目標去的。但是!人的人生總是存在相對性,從而導致“有能力”與“無能力”,共同的現實差別。因此!有能力的父母:“給孩子好的條件,力圖家庭永保優越生活的傳承”,沒能力的父母:“雖然條件差,但是!通過奮斗,力圖得到全家生活改變”。由此可見!能力有區別,生活愿想沒兩樣,并且!有無能力,在時間尺度上,會相對轉換,這個有無能力的轉換,是由有能力與無能力本身的相對性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