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征地公告一定實施嗎_擬征地告知書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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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遷是行政行為,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村委會無權單獨作出或實施征地拆遷行為。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村委會不是行政機關,不具有行政職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四條:“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收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因此,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安置補償方案公告,組織實施具體土地征收工作的主體,應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村委會應協助征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例如,《關于貫徹實施〈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規定〉的若干意見》中規定:“《擬征地告知書》公布后,區征地事務機構應當會同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以及鎮(鄉)規劃土地管理所、村(居)民委員會對擬征地范圍內宅基地及房屋的權屬、面積、房屋用途等情況進行調查……”
《溫州市市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辦法》第七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負責召開征地村民(代表)會議,將征地情況告知被征地農戶,做好征地補償費的分配、發放,確定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參保對象。”
因此,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村委會具有協助開展地籍調查、召開村民會議、分配發放征地補償費等責任,但村委會無權強征、強拆村民的土地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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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征地公告公示到開始征地有多長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發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內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方案通過后實施土地征收。
是的,先探探你們反映,你們沒人書面提異議,沒人站出來不同意,他們就會說你看擬征地公告了,他們沒什么意見,接著會走審批手續,或者根本沒有經過審批就開始走所謂征收了,多關注征地動態,積極跟大家應對。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擬征收土地就是預征收土地。
1、發布時間不同
征收土地預公告是政府征地批準之前作出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正式批準之后作出的公告。
2、兩者目的不同
征收土地預公告目的是告知征地基本信息,征求村民意見。征收土地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農民土地已經被批準征收,如果被征地農民不服,可以申請復議或訴訟等法律救濟。
3、法律效力不同
政府征收土地,征收土地預公告并沒法律效力。征收土地公告則具有法律效力。對于政府征收土地,是以最終發布的公告文件為準的,因為預公告發布以后還會進行修改因此法律效力不如最終公告。
擬征收土地公告:指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土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