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記錄能證明是付的利息么_借錢給別人,只有轉賬記錄,能否把錢要回來?
特邀律師
根據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但是,法律條款中并未對上述證據類型給予具體界定。
這份司法解釋明確,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
此外,這則司法解釋還稱,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于電子數據的規定。
因此,QQ、微信、支付寶聊天記錄、微信語音記錄等作為一種電子證據,具有數據性、多樣性、易復制性、易破壞性等特點,在民間借貸案件中,網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使用,應具備以下3個方面的條件:
1,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必須具有真實性。
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主體真實,即網絡聊天記錄是記錄真實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聊天的記錄。實踐中當事人提交到法院的網絡聊天記錄多以QQ聊天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為主,而QQ聊天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界面顯示出來的聊天主體均具有特定的昵稱,舉證責任人需舉證證明該昵稱所代表的人物和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是同一人,這可以通過到提供聊天軟件服務的相應服務商處調取QQ和微信號碼注冊者的身份信息進行證明。
另一方面,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表現為內容的真實性。由于網絡聊天記錄以計算機數據技術為支撐,具有易復制性和易破壞性的特定,在數據提取過程可以通過特定的計算機技術進行復制、修改和刪減,因此,在網絡聊天記錄的提取過程中保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至關重要。在實踐操作中,舉證責任人可以采取聘請提供聊天軟件的服務商技術人員進行信息提取或者對提取的聊天記錄到公證處進行公證,或者尋求適格證人作證,在證人的監督下進行聊天記錄的提取,這些方法均可以保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對于聊天記錄的保存形式可以是將手機或電腦上的聊天界面進行拍照或者截屏后打印,也可以是通過特定技術將聊天記錄提取出來后打印或者存貯在特定的設備或者介質中,將特定的設備或者介質提交給法院。
2、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須具有完整性和關聯性。
完整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網絡聊天記錄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現出來,即網絡聊天記錄須以法律認可的證據表現形式呈現出來,包括文字聊天記錄、視頻聊天記錄、語音聊天記錄等;另一方面要在內容上具有完整性,即舉證責任人在將網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提交時,必須完整的提交整個網絡聊天記錄,不能只提交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對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刪減或者不提交。網絡聊天記錄的關聯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內容須與該民間借貸案件的借貸事實有聯系,包括該聊天記錄與待證事實有實體意義上的聯系和法律意義上的聯系,如聊天記錄中提到了借款的金額、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約定、借款及還款的時間等等,這些都對民間借貸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實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義。
最后,需與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條。
民間借貸案件的主要證據是借條或者借款協議、借款支付憑證。在有借條或者借款協議對借款人的信息、借款的金額、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做出明確約定并有借款支付憑證佐證的情況下,網絡聊天記錄作為一種佐證證據對借款的事實予以佐證,在這種情況下網絡聊天記錄作為一種輔助證據,與借條或借款協議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證據鏈條。
任麗麗律師提示您:
民間借貸要做好6個方面的工作,有備無患:
1、盡量通過轉賬少用現金,因為轉賬憑證是證明借款或還款時間、金額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
2、要有書面借據,否則一旦對方否認借款事實,尤其是現金借款,很容易敗訴。
3、現金還款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收條。否則出借人否認還款,借款人提出的已還款的主張可能無法得到支持。
4、避免超過訴訟時效。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超過兩年起訴,一旦抗辯訴訟時效已過,出借人又無證據證明催要過,有可能敗訴。
5、要約定保證期間。很多借款中有第三人提供保證,按照法律規定,沒有約定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一旦出借人無法舉證證明在6個月內向保證人催要過,則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免除。
6、約定用房產抵押的,按照法律規定,房產屬不動產,抵押權自房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時設立,所以借款人押存房本的行為起不到任何抵押作用,一定及時辦理抵押登記。
有了借條上寫明的金額,才能計算利息,應當從寫借條開始起息,你是一年前先轉帳的,一年后再補寫借條,如果借條上寫明借款一年收到,那從轉帳日期算起,未寫明應該先和借款人協商起息時間了,如果硬是要從轉帳日算起,那也可以這樣`理解,轉帳的錢未有書面證明是借款,就可以不支持付利息,所以要和借款人協商起息的時間。從道理來講應當轉帳時計算,從規范來講借條時算起
借給親戚60萬元,沒有寫欠條,有錄音和銀行轉賬明細,能贏嗎?
1、一般來講,借貸關系應當出具借條而不是欠條。
2、當然了,證明借貸關系,沒有借條也不是完全不行,如果有錄音或其他電子證據(例如短信、微信、視頻等等)也是可以的。關鍵問題證據是否有效、對方有無相反證據抗辯等。
3、錄音是否有效,取決于以下因素:
a、錄音是否經過剪輯、修改(在原始載體上比較靠譜,不要復制)。
b、錄音本身是否有歧義。也就是說錄音能清楚反映對方某年某月日借某某錢這種事實。
c、能清楚分辨錄音講話的人是借款人。
4、注意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從借款之日起最多二十年,如果約定了借款期限,在三年時間內債主主張過權力(有證據證明要求還款),則從最后一次主張權力,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間借貸利率超過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屬于當然無效。當然,能否要會超過36%部分的利息,這個還是要看具體情況去認定。
一般來說,在還款期限到期以后的還款,若是還款金額超過36%部分的,可以主張該部分屬于償還本金。所以可以根據借款金額,借款利息(按年利率36%計算),還款時間,還款數額去計算每次還款的利息及本金,確定是否已經償還全部借款本金。若償還的款項已經超過借款本息,那可以主張超額返還的那部分款項。
另外,現在最高院及最高檢發布新的司法解釋,確定非法放貸行為將涉嫌非法經營罪。所以若是高利貸公司存在放貸行為,可以跟其他借款人共同向公安機關報案,控告對方涉嫌非法經營犯罪。
能。這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