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_簽定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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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么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7、社會保險約定。8、不要簽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10、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
在和裝修公司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情況:
01選擇正規的裝修公司。簽訂合同之前,業主應先審查裝飾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以免被騙,亦或是后面遇到糾紛。
02口頭承諾寫進裝修合同。務必將裝修公司所有口頭承諾的內容形成文字寫進裝修合同,否則,在裝修公司提供的報價單的“注明”欄目內,裝修公司會隱性標明:“所有口頭承諾均無效”。不細心的消費者往往會上當,到時候裝修過程中難免爭吵。
03施工項目要明確。明確工程內容和用料,施工的具體項目一定要明確,包括施工時尺寸要準確,用材有說明(包括材料的型號、等級和品牌),具體的施工工藝和工序,同時附上相應的價格。
04施工圖紙要齊全。包括平面圖、透視圖、立面圖和施工圖,有的還需要電腦效果圖,在施工圖上要有詳盡的尺寸和材料標示。
05注明具體條款明細。在簽訂合同時,應詳細注明施工工期、幾次驗收程序(包括材料、隱蔽工程、局部和整體驗收等)、詳細制作過程的說明、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細表和日期等,同時還應約定好違約金的賠付比例。在約定裝修的材料標準時,一定要非常細致,包括外墻、內墻、頂棚、地面、廚房、衛生間、陽臺等,每個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號都要清楚標明,不能籠統地用"國內名牌"、"國際名牌"之類的字眼。
06約定字樣。為防止裝修公司偷項漏項,一定要在合同中約定:“施工過程中,后期增加資金不能超過裝修合同造價的百分之幾,否則,多余的費用由裝修公司承擔?!钡茸謽印?/p>
07明確違約方的責任及處置辦法。如合同中有“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的條款,一定要附加清楚:轉包后,違約方是支付具體的違約金額還是消費者有權利終止合同等。
08付款時間、分額、工期要明確。現在裝修公司通常沿用的支付時間及份額約定是:“第一次及第二次各支付裝修總金額的40%%,第三次支付裝修總金額的15%,第四次支付5%的尾款”,而支付時間相對列的較模糊,如第三次支付時間是:“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進場”,在裝修過程中,有時木工、泥工是交叉作業,因此,時間界定就很困難。建議在和家裝公司簽訂裝修合同時,以具體裝修工程完工為時間界定,在支付金額上,可以和裝修公司協商具體的分額,如支付30%裝修首付款。總之要明確裝修款項支付時間和具體支付金額都可以和裝修公司協商,一般裝修工期為60天。
09保修條款。裝修的整個過程現在主要還是以手工現場制作為主,沒有實現全面工廠化,所以難免會有各種各樣的細碎質量問題。保修時間內,裝修公司應該實施的責任就尤為重要了。比如出了問題,裝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權負責保修,還是只包工,不負責材料保修,或者還是有其他制約條款,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辞搴贤鞔_責任。
絕大多數的人一生中也許只會購買一次房屋,所以對于買房都沒有相關的經驗,現就在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如果不注意會造成損失或帶來不必要麻煩的八個事項向大家作一下簡單的介紹,僅供參考。
在向開發商購買商品房時有以下四個事項需要注意:
第一、在開發商提供的合同書中,對購房者不能按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會約定為購房者按逾期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二的違約金,而對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證的違約責任,卻約定為開發商按購房者已支付房款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由于沒有“每日”二個字,開發商無論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產權權證多久,都只支付購房者已付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實在是個顯失公平的陷井。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在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中加上“每日”二字。
第二、依據法律規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如果房屋的面積超過約定面積的3%以上,超過3%以上的部份購房者無需支付房款,如果房屋的面積小于約定面積的3%,小于3%的部份,開發商應雙倍退還購房款,而在開發商提供的合同中,往往會約定面積以交房時的實際面積為準,這是惡意規避法律,購房者對該類條款一定不能同意。
第三、由于大多數購房采取的都是按揭貸款的方式,而并不是每個人都能順利的辦下貸款,如果不能辦下貸款,開發商就會要求購房者承擔不能按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所以在購房前一定要到銀行咨詢是否符合貸款條件,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約定,如果不能辦理貸款,合同無條件自動解除,購房者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如果開發商一房二賣,對于不能取得房屋的購房者,根據法律開發商應當雙倍返還購房款,如果購房者遇到這種情況,絕不能放棄自己的權利,一定要堅持不懈,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訴至法院,通過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購買私人房屋需要注意的四個事項:
第一、一定要同房屋所有權人簽訂合同,絕對不能他人代簽,那怕是房屋所有人的父母也不行,同時房屋所有權人夫妻必須都簽名。只有這樣的合同才是有效的,才能受到法律保護。
第二、給付房款時一定要求收款人出具收條,即使在合同中寫入了錢款筆下交清的字樣,也一定要打收條,否則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第三、在購房時要同房主一起核實水、電、物業、取暖等等費用是否交清,雖然依法上述費用明確是應當由原房主承擔,但是如果有拖欠,收費單位是不會向原房主主張的,而是會向新房主催繳,會給新房主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四、買房要及時過戶,否則可能出現三種麻煩。
一是長時間不過戶,原房主可能出現離開本地、婚變死亡等情況,給過戶造成不便;
二是如果原房主有債務糾紛可能出現房屋被查封無法過戶的情況;
三是一些地方的房屋登記機關規定房屋過戶時要進行資金托管,就是把購房款事先存入登記機關指定的銀行,這條規定雖然并不合理,但是你不照辦,他就不會給你過戶。曾經有過這樣一個案例,由于原房主的房屋取得產權證沒有過二年,為了少交稅,已經交付了購房款后,一直等到了二年期限滿才開始辦理過戶,過戶時登記機關要求購房款托管才給過戶,而原房主已將購房款他用,新房主雖然愿意出這筆錢托管,但是又擔心辦理完過戶后,原房主不懇退還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