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東如何保護自己_企業股東怎樣保障自己的權益?
特邀律師
胳膊拗不過大腿,大股東不作為小股東一團散沙很難保護自己利益的。
小股東不參與公司日常管理經營,大股東參與公司日常管理經營,如果大股東根本不在乎法律,沒有道德,就會與高管狼狽為奸,侵吞上市公司利益,實際上就是損害小股東權益。
像某家上市公司,與銀行簽訂了現金管理協議,結果就是把上市公司的大量現金據為己有,這種做法小股東怎么可能發現。
保護小股東權益,本來是需要管理層以嚴刑峻法來護航,可是我們立法的出發點就是存在商榷之處,更多的是保護IPO積極性,從而對各種違規違法行為處罰很輕,蜻蜓點水一樣的罰酒三杯,這不是打擊犯罪而是激勵前仆后繼的犯罪。
作為一種投資者利益損害的補救,集體訴訟制度更加有效,可市場千呼萬喚就是沒有實施,但有利于IPO發行和再融資的制度不斷推陳出新,反映出我們股市立足于融資的制度沒有根本改變。
股市是需要融資的,我是贊同的,沒有IPO就不叫資本市場,但是為了融資,不能忽視投資者利益保護,中小投資者不能成為大股東違規違法行為買單者。
股東出資設立公司,參與利潤分配,并通過表決管理公司,這是股東最基本的權利。而實踐中由于種種原因,股東并不能充分享有以上權利。股東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確實是比較困惑的問題,企業不同,問題自然不同,建議帶齊證據委托當地律師處理。
當然是保護后者,中小投資者是自愿入市消費、好賭成性,當然愿賭者要服輸,盈利可自得!
我認為應該讓法律長出牙齒,如果掏空上市公司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我想市場上就不會有這么多亂像,只所以有亂像,就是因為違法成本太低,例如保千里已經被原董事長通過資產轉移掏空。莊敏主要通過:一、對外大幅投資轉移資金;二、預付賬款不收回貨物轉移資金。
回溯公司公布的2017年財報數據看,由于原董事長莊敏對外大幅投資收購,大額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交易,違規擔保等為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的貨幣資金由2016年的32.97億,斷崖式下跌至2.89億元,減少30億元。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在建工程、商譽等資產項都計提大額減值逾78億元左右。保千里這種長期嚴重欺詐中小股東,侵害中小股權權益的做法,理應受到應有的處罰。投資保千里公司的中小股東血本無歸,據消息稱:投資保千里的中小股東,找到律師咨詢,而得到的回復卻是,公司現在處于資不抵債的狀態,就算這件官司打贏也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對于這種情況監管層必須敢于亮劍,找到當事人,不能讓侵害中小股東的責任人逍遙法外,不然,天天掛在口邊的保護中小投資者那就是一句空話。
加強對中小股東的利益保護,控制大股東的權利濫用是當代公司法的基本價值取向。根據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中小股東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和制度保護自己的權利:
(1)可以查閱公司會計賬簿
(2)可以申請人民法院確認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或者申請撤銷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3)可以要求退股。
(4)特殊情況下股東可以申請法院解散公司。
(5)可以提起直接訴訟。
(6)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