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簽字偽造_擔保合同簽名造假,后續的擔保責任是否有效?
特邀律師
一位擔保人的簽字是銀行偽造的,合同是無效的。如果有多個擔保人,只有一個擔保人的簽字是偽造的,且該偽造不影響其它擔保關系的成立,則擔保合同部分無效。
擔保合同:
1、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2、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盡管我國合同法并未單列一章進行規定,但這絕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因為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偽造方會被追究相關責任。
1、《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擔保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保證責任的免除只有以下兩種情形: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故擔保人簽訂為偽造,并通過鑒定認定偽造的事實,該情況能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3、偽造擔保人簽字一方,涉嫌合同詐騙。
謝邀!即然是偽造,那么一一
①紙包不住火;
②法辦;
③AIl these things are to be answered for。
2016年12月、2018年2月2日這兩個時間有什么內在聯系?
您的問題涉及的是擔保法中的“保證”擔保方式。
第一筆貸款,你夫妻倆沒有簽字,不承擔保證責任。第二筆,不知道你的簽字屬于什么身份,估計應該是保證人,而且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這樣,那么若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你就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一、一般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 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1、銀行私改擔保人簽字,偽造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2、擔保人只需要對自己簽訂確認的擔保合同承擔責任,對非自己簽訂的偽造合同不需要承擔責任。 《擔保法》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