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證據有法律效力_口頭約定在法律上有效嗎?
特邀律師
從問題來看,你說的證據歸于證人證言或者被告人供述或受害人陳述類別,應分別來看。
被告人供述或受害人陳述,通常會與客觀事實有所出入,一般受害人會有夸大受害事實的一面,而被告人則有避重就輕的方向,對這類證據應結合其他證據仔細甄別,證據確鑿才會作為定罪證據,法院絕不會在只有受害人陳述或者只有被告人供述下定罪量刑。
關于證人證言,一般是偵查機關在案件初期通過調查詢問形成的證據筆錄,目前司法實踐,在控辯雙方爭議不大的情況下,會結合其他證據來認定,而對于爭議比較大的,則會通知證人出庭,接受控辯雙方當庭質證,質證時漏洞百出、相互矛盾的證言,法院會將其排除,不作有效證據使用。
總之,言詞(口頭)證據的效力要低于物證和書證的效力,作為定罪依據前一定要先排除合理懷疑,法院一般不會草率認定。
誰主張誰舉證,誰主張口頭合同成立,希望按照這個口頭合同辦事,那么就要提供證據證明他確實成立。通常,對方自認,對方違反常理的履行或者部分履行,都可以讓法院認定合同成立。但是不管怎么樣,誰主張,誰承擔舉證責任。
對于口頭承認,雖然當事人并沒有通過合同方式對內容進行確定,但當事人有其它證據證明口頭承認的內容的,其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對承認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
口頭約定是否有法律效力?有結合事實和證據進行判斷。比如說口頭約定達成了協議,并且一方按照協議協議已經履行了,另一方不履行義務,這時候守約方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口頭約定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
你這個情況的難點在于他只支付了前兩個月的工資,而且給的應該是現金,如果對方不承認支付工資的話,那么雙方之間的口頭約定是沒有履行,護林員看護樹林的行為可能就是義務行為。是否能夠適用無因管理,那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這個情況還有一個疑點,近十年的時間沒有支付工資,肯定有其他的間接證據可以證實,護林員按照口頭約定履行了看護樹林的義務,方從這個角度,找一下相關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