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維護誰的利益_法律是用來干嘛的?
特邀律師
1、只有在知道自己的權利的情況下,才能運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權利不受侵害;2、行使權利必須采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3、公民的合法權益是多方面的。憲法和法律公民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解決公民之間的權利義務糾紛和制裁違法犯罪來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任何人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都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法律程序向有關機關尋求保護;4、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界限,不違反法律、法規;5、法律是通過規定權利和義務來規范人們的行為的。法律規定了公民享有什么權利,應該履行什么義務并對不履行義務的行為予以制裁。使公民懂得在社會生活中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以此來規范人們的行為。
沒有錯,但前提是律師必須“依法”,同時律師也是“人”!
可以說:律師的職業,一方面是對法官公平判案的協助,另方面是對法官判案的監督。對法官的協助,是基于當事人對法律的認知有限,需要幫助當事人整理并向法官展示當事人行為的合法性;對法官的監督,是基于法官畢竟是人,法官對法律的主觀認知不一定就是合法的,需要隨時阻止法官可能出現的不合法行為!
律師,首先是人,所以要具備人最起碼的道德。如果律師已經失去了做人的底線,那所謂“律師的職業操守”就變成了形式主義,對律師毫無約束力!針對這點,律師證的發放,“法律專業知識”只能是第二位的考量因素,第一位的考量因素必須是“人品”!
現在的律師行業,面臨最大的信任危機。筆者至今為止,還沒有碰到過把“人品”放在第一位的律師,更不要說具有正義感的律師了!所以,筆者所面臨的問題,全部交給時間去解決,最終以《維權之路》來結束!
1、首先要看是哪個國家的法律。
外國的法律自然是保護外國和外國人的,中國的法律理論上講是保護中國和中國人民利益,維護社會良好的公序良俗、公正公平的。
2、要看掌握在哪些人手中。
掌握在公平公正的正義人士手中,社會的公平公正自然會得以體現,良好的社會秩序、社會風氣自然會得以更好的發展。
假如掌握在了極個別枉法裁判、枉法執法、貪臟枉法腐敗墮落的人手中,便成了“以權謀私”、“打擊報復”、“坑害社會和百姓”的工具,社會矛盾會更加突出,冤假錯案會頻出。當然這種“法律”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律。
民法在日常生活中占得比例大,建議看《民法通則》,只有156條。然后看一些和我們日常生活緊密聯系的勞動合同法(98條)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55條)等最后看一些有關法律常識性書籍,建議買新版的,因為法律也在不斷變化當中。
維護正義,是律師的天職;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利,是律師接受委托的義務。兩者之間,當然是維護正義重要。
(還正義一片藍天!)
曾經有一個時期,本人因工作需要,擔任本系統的法律顧問,偶而也作為公民代理出庭。在處理各類民事糾紛案件過程中,接觸過形形色色的律師。
曾經有這樣一起民事糾紛:鄉下的一位孤寡老人,因無證村醫給老太注射了過期藥品,導致藥物中毒住院,因此花費了一萬多元醫藥費。在與村醫協商賠償未果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告訴。
庭審過程中,面對受害方出示的各種證據,村醫委托律師一律提出異議,并罔顧村醫非法行醫的事實。試圖為村醫開脫賠償責任。
盡管后來這起案件得到了較為公正的判決,但這位律師,卻給人留下了沒理辯三分的‘訟棍’形象。
不可否認,律師是靠辦案吃飯的,但如果僅僅為了眼前的一點小來,就罔顧事實,繞開法律的相關規定,說違心話,辦違心案,這種所謂為當事人維護權利的律師,是否應該遭到鄙夷?
維護委托人權利的前提必須是合法的,維護正義的律師是會得到當事人以及社會尊重的。社會,不需要為個人的一點收益,罔顧法律,信口雌黃的垃圾律師!
呵呵呵,理論上應該可以
我本是農民出身份,可是對法律很感興趣,所以看到這個題就想說一下自己的看法,中華人民共和法律的主導思想就懲惡揚善,扶正祛邪,過去也叫除暴安良,讓正義得到傳承發揚,只有這樣才能得到社會穩定,保證共產黨的絕對領導地位,題主所說的仁者、仁政,就是指正義,善良,正人君子,這些都屬于正能量的范疇,是值得歌頌稱贊的社會的主流,理所當然的也是法律保護的對象。相反,社會上出現的黑惡身勢力,還有蠻不講理,無事生非,坑蒙拐騙的刁民,這些人無一不在與法律逆行,在社會上稱霸一方,法律制定的意義就是針對這些人,只有把這些人治服,我們才能太平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