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離婚 怎樣才能離婚_想離婚對方不肯有什么辦法嗎?
特邀律師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雙方不能達成一致離婚時只能走訴訟離婚這條路。
訴訟離婚時法院會先安排調解,目的是不讓你們離婚。調解不成時再開庭審理,通常情況下,第一次起訴法院會以夫妻感情未破裂為由,不準離婚。即使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但如果有下列情況時,法院應當準予離婚,即《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4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法院不準離婚六個月后,可再次起訴要求離婚,通常多次起訴離婚的,法院會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
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怎樣能最快速的離婚?
這是一個我被問的最多的一個問題,幾乎每個迫切離婚的當事人都會提到。
離婚可以分兩種,雙方協商離婚和由法院判決離婚。
一般人離婚都不愿意上法庭,盡量協商。我接觸的當事人經歷的協商過程有的幾個月、幾年、甚至十幾年最終雙方都麻木了,最后還是找到律師要訴訟解決。但是我統計過經手的離婚案件,有一半以上還是調解結案了。為什么當事人協商很多年都沒有結果,由律師介入或者到法院卻能解決呢?原因是當事人協商的態度、方式、方法不對。
我總結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雙方情緒化,愛翻舊賬,愛計算感情賬,無法理智的協商。雙方從親密的關系走向反目,當事人的情緒都是很復雜的,中間有復雜的感情糾葛、太多的恩恩怨怨,很難理智的談離婚,往往不自覺的就算起了感情賬,誰虧了誰,誰欠了誰。很多時候都以爭吵結尾。我建議當事人要調整心態,每個人心里都本賬,舊賬是翻不完的,會讓關系越鬧越僵,矛盾越來越大。至于情感賬,誰虧欠了誰,沒辦法計算。感情這個東西沒法衡量,在意可以是千斤重,不在意什么也不是。兩個人感情好的時候,舍不得對方受一點委屈,沒感情了眼淚流成河也可以視而不見。這個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很難,尤其對于比較感性的當事人。
我建議可以找都比較信任朋友、親戚或者律師做調解。
二是雙方對離婚沒有法律上客觀正確的認識。孩子歸誰撫養,撫養費該怎樣計算?夫妻共同的財產怎樣分割?雙方首先需要了解法律上客觀的分割標準,再根據具體情況協商。這點比較容易解決的,可以向專業律師咨詢。雖然很多人都希望協商,但協商解決的前提是雙方都得同意,實際上很難的,有的人明白自己的要求在法律上是過分的但認為對方虧欠自己要這些還彌補不了自己所受的傷,甚至有些當事人的條件被滿足后接著再提出新的條件。
我曾經代理的一個案件,兩個人結婚兩年也沒攢下共同的財產,男方提出離婚,起初女方要30萬安置離婚的生活,男方答應后,女方又改口要男方付首付買套房子,房子也買了對方又要給房子配一個車位。女方抓住男方急于離婚的心態,條件越來越高,男方急于離婚一步一步的妥協,兩個人僵持了一年多也沒有結果。男方最終因為無法滿足不斷變化的要求,找到我尋求幫助,我建議男方終止協商,法院起訴離婚,這個案子很快就達成調解了。
所以能否協商成功跟每個人的要求、性格、想法以及協商的方式、方法有很大關系。沒有策略的協商只會耽誤時間。協商階段是最容易浪費時間的,除了上面所說的協商需要講究方式方法以容易浪費時間的,除了上面所說的協商需要講究方式方法以外,我建議給協商確定一定的期限,達不成一致意見盡早起訴,訴訟階段還是可以繼續協商的。
法院訴訟離婚,法律規定的案件審理的程序和時間,當然有部分被告會惡意拖延時間,當事人就不用擔心了,律師會跟法官及時的溝通交流,以求盡快的結束案件。
有人說結錯婚就有如“上了賊船、跳進了火坑!”,那很多人急于離婚的心態就猶如急于“跳下賊船,跳出火坑”。但著急不能僅是心理上著急,而是行為也要跟的上,采取合適的方式方法,希望這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啟發!
當夫妻關系破裂,婚姻成為讓彼此折磨的地方,離婚也是一種解脫。面對多年的夫妻情分,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很多夫妻為了避免對簿公堂而選擇協議離婚。那么,協議離婚該怎么寫,包含哪些內容,有哪些程序了?婚姻心理咨詢為您解讀。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一旦經過相關國家機關的認可,便具有法律效應。因此,在簽訂離婚協議書時應就婚姻關系的相關事宜進行妥善處理、明確商定,并要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才能生效。該協議需要本人簽訂,不得有他人代理簽訂,否則無效。
離婚協議書中需要就婚姻關系的哪些事情進行處理了?
1、一致同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撫養權歸屬;
3、小孩撫養費;;
4、小孩探視權;
5、財產分割;
6、其他約定;
7、違約責任。
離婚協議書的范本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女兒,名______。因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撫養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
女兒___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到18歲由子女自己選著哪方。
撫養費由男方負責,男方應于每月1-3日期間將撫養費______元通過以下方式支付給女方指定賬戶,女方暫定賬戶為是,開戶行:______,賬號:______。如有變化,可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______個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兒一起生活,周日晚上______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三、財產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與債務:除以上財產,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財產與債務,各自承擔。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
男方(簽名):_________女方(簽名):_________
日期:日期:
協議離婚的程序:
根據《登記條例》及民政部頒發的《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等行政規章,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的辦理離婚登記的一般程序為:
第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第三、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為什么要離婚?是因為從一開始就不愛還是現在已經有了其他人?我問的已經是題外話了,好吧,我現在回答你的問題。
協議離婚是不可能的,因為對方不愿意。只有走訴訟程序了。去法院起訴離婚,一般第一次法院以調解為主,基于感情問題第一次一般不與判離。然后等六個月以后再起訴法院一定判離,當然在這六個月內你們沒有夫妻之實。第一次判離也不是不可能,因為你們畢竟沒有小孩,這也得看你們之間財產問題,感情問題。
您好~我是易軼律師!如果對方不配合或者不同意離婚,最好的辦法就是盡快啟動起訴離婚程序。如果你決定好了要起訴離婚,那么這些步驟必不可少:
1、選擇受理法院。
如果你準備起訴離婚,首先要選擇被告(另一半)經常居住地法院或戶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訴,如果對方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經常居住地為主!
2、起訴前你需要做的準備。
確定好了法院,你還需要準備這些材料:離婚起訴書、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身份證等。另外你需要提供能夠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比如家暴、出軌等的證據。
如果你們之間的共同財產較多較復雜,還需要提供房產證、機動車登記證、銀行存款證明、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等等,此條參考我之前發的“離婚財產調查攻略”。
準備好后,向法院提交材料,審核,繳費,完成立案。(如果委托了律師,可以讓律師梳理下材料,看是否準備完善)
3、立案后等待開庭。
立完案后,承辦你案子的法官會電話通知你什么時間到法院來調解或開庭。一般,在正式開庭審理之前,承辦法官都會先召集雙方當事人到法院接受調解,看是否可以和好或友好分手。但庭前的調解,大部分法院會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如果有一方明確表示不愿意接受調解,那么法官會省去這道環節,直接進入開庭審理程序。
4、開庭
原告、被告依開庭時間到場參加庭審。訴訟離婚,建議最好咨詢和委托律師。一般有委托我們辦理案件的當事人,我們都會提前對她們進行“庭前輔導”,詳細介紹開庭流程,梳理案件事實,明確訴訟策略,針對開庭時可能遇見的問題進行詳細溝通。一來可以緩解當事人的心理壓力,二來也可以讓她們做到心中有數,理智應對庭審中的任何突發狀況,在法庭上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
5、開庭結束,等待判決。
開庭結束后,法院會做出裁判,并將判決書交給當事人或其所委托的律所。在實踐中,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如沒有特殊情況,二審很可能維持原判。如果你是原告并堅持離婚,建議直接在一審判決生效滿六個月后立即再次起訴,可以有效節約時間成本。
6、訴訟離婚時,常見問題有:
審理案件時,家屬是否可以旁聽?
答:因為離婚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如果一方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在親友不是代理人的情況下,是無法旁聽的。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均未申請不公開審理,則親友可以旁聽。
調解和判決有什么區別?
答: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調解書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愿和合法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協議而制作的法律文書。判決書是法院行使職權直接裁判后做的結案文書;
區別:由于調解書是雙方基于自愿達成的,所以不能上訴,判決書可以上訴;調解書一般送達雙方當事人后即刻生效,判決書一律送達后開始計算上訴期,上訴期滿后生效。
關于起訴離婚,你還有哪些想要了解的?來評論下方留言吧!
1分居
2分錢
3分財
4子女
5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