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企業可能存在經營者和股東_個體工商戶股東可以是企業嗎?
特邀律師
實繳金額≤認繳金額
舉個例子:2015年的時候王總看到互聯網金融很火,于是決定注冊成立一家公司做互聯網金融服務,為了獲得投資人的認可,于是注冊資本1億元,但是王總只有10萬塊,這就是實繳金額,這10萬塊錢用在找中介公司注冊了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和網站開發,其中公司注冊費5000元,剩余的做了網站開發費用。這10萬塊就是實繳的金額,
公司取名為“老王賺大錢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對外宣傳:本金融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投資人一聽,這是有錢的主啊,靠得住,于是紛紛往老王賺大錢金融投錢,很快王總就收到了1000萬,拿出100萬開發“賺大錢”APP,又花100萬招聘了幾十個漂亮的妹子做市場,就是讓投資人來投錢,提成3個點。
同時王總花100萬租了本地最核心的寫字樓進行辦公,投資人來參觀后更相信了;同時王總又花500萬買了一輛賓利,客戶看到司機開著賓利接送王總,更加信任了,追加了更多投資,也把親朋好友都介紹過來了,很快王總的公司平臺就收到了2個億的投資,為了慶祝,決定帶領公司員工去夏威夷旅游,一個個美女員工穿著比基尼優雅的漫步在沙灘上。客戶看到他們這些美女的朋友圈更加信任公司了。
然后,就沒有然后了,大家都知道了。
如果王總的公司出問題了,王總要付多少責任?答案是1個億!(如果構成非法集資是另外的事情了)
實繳制是公司成立時往公司帳戶打了多少錢,是實際投資的錢,實繳制的情況下,你注冊多少資本,就得在公司帳戶放多少錢。認繳制就是你可以在公司帳戶上放的錢少于注冊資本,具體金額可以為0。
但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最終需要承擔的責任是以注冊資本金額為上限的,股東是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度責任承擔的。
公司注冊資本是多少比較合適?以你投資運行這家公司的錢的數量為限額。注冊資本就是企業需要承擔的最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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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合伙企業的區別(1)成立基礎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礎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僅對內具有拘束力,而且對外也有法律效力,有公示作用和依據作用;合伙企業成立的基礎是合伙人之間簽訂的合伙協議,是合伙人之間的合意,法律對此的干預較少。(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業,具有法人資格;合伙企業是自然人企業,沒有法人資格,這是二者的主要區別。(3)法律性質不同。公司是資本的聯合,各股東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礎上的平等,股東依其持股數分享權利;合伙企業強調人的聯合,合伙人之間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業對外發生業務關系,而且在合伙協議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合伙人對企業的管理和利潤的分配有著平等的分享權。(4)出資人承擔的風險不同。公司股東僅以其出資財產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而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企業債務時,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應當用自己的個人財產去清償債務,即合伙人負無限連帶責任。優缺點公司制企業的優點1.無限存續一個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經營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繼續存在。2.有限債務責任公司債務是法人的債務,不是所有者的債務。所有者的債務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3.所有權的流動性強4.資本市場的優越地位公司制企業的缺點1.雙重課稅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其利潤需交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分配給股東后,股東還需交納個人所得稅。2.組建公司的成本高公司法對于建立公司的要求比建立獨資或合伙企業高,并且需要提交各種報告。3.存在代理問題經營者和所有者分開以后,經營者稱為代理人,所有者稱為委托人,代理人可能為了自身利益而傷害委托人利益。擴展資料:三者區別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制企業的區別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合伙企業是指依照《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公司制企業是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公司均為法人(民法通則36條),投資者可受到有限責任保護。公司一般指的是登記于法定登記機關的一類營利性法人團體。
2011年4月新的《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由上規定可知,個體工商戶應該是公民個人經營或家庭經營,不可以是企業,但企業的自然人股東符合公民個人經營的規定也可以是個體經營戶。另外,除非以某個個體去辦,否則如果由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股東組成的經營實體,就不是個體工商戶了,而應該辦成合伙企業或公司制企業了。
1承擔責任方式不同,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通常不承擔責任,股東與公司,人格與財產均獨立。公司制有利于隔離不同類別投資風險;2合伙無法人資格;3公司制相對合伙制,治理結構法律干預多一些;合伙的治理結構更靈活,主要由合伙協議約定;4所得稅稅負方式不同,合伙沒有雙重征稅問題,合伙是合伙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與股東分別繳所得稅。5其他人說的也都有道理,合伙適用于主要依靠人力資源的企業,一般規模不會特別大。現在證券投資基金、風險投資企業也有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部分合伙人為有限合伙人,相當于公司股東,有限責任;部分為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企業和股票之間是一種什么樣的聯系存在?
首先,從兩者的定義來看兩者的聯系
企業一般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司制企業是現代企業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組織形式。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股東根據持股比例享有權利和義務的一種有價證券,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所以,股票只是企業中的一種,即上市公司發行的。
其次,從炒股的角度來看兩者的關系
在股市中,炒股分價值投資和短線投機,相比而言,價值投資更注重對公司情況的分析,以及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看好,這種炒股方式實質上就是在投資一家上市公司的未來,公司經營狀況的好壞將會在股票市場發生正相關的表現;而在股票市場進行投機操作,往往更注重短線大資金的興趣、消息面是否具備高話題性,由于只是短線的漲跌,不會跟公司的經營業績有太大的關聯。
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形成公司的組織形式,公司上市后就成為了股市中的一只只股票,從投資的角度股價就是企業價值的最直觀體現,只是由于市場大量的投機資金存在,導致了有時候兩者的不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