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違法放貸罪定義_放貸罪立案標準?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的提出就是錯誤的,銀行放貸收取利息是合法的,個人放貸也是合法的,發生糾紛也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現在很多人心里有個錯誤認識,他們認為高利貸是非法的,我們首先要糾正這個錯誤思維。
什么是高利貸,簡單說,就是利息較高的民間借貸,我們都理解民間借貸,這是合法的,根據自愿的原則,民間借貸可以沒有利息,可以低利息也可以高利息,高利息通常就是我們說的高利貸。也就是說,在自愿基礎上的高利貸也是正常的民間借貸,也是合法的民間借貸。
怎么理解這個自愿?就是不管利息多高,只要我同意借,你愿意借,那都是你情我愿的,都是合法的,比如我們常見的2分利,3分利,甚至5分利,前提是雙方自愿,不能強迫。
這個世界之所以有法律,某種程度是有違反契約的人,比如借錢的時候,很自愿,但還錢的時候開始老賴,這樣的行為我們已經見到過很多案例了,這種情況下怎么辦?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年息24%的,法律是完全保護的,年息36%的,如果利息已經償還,那么法律是支持的,超過36%的部分,法律不支持,現在有的人還在拿同期利率的4倍說事,那個法律過時了。
我們綜合一起看,可以這么理解,年息36%以下的高利貸,法律會支持,年息36%以上的高利貸,如果是自愿,法律不干涉。如果先自愿后老賴,那么如果上法庭,還36%以下即可。如果不愿意上法庭呢?大家也都明白,暴力催債,高利貸黑社會出現的原因,當然這是違法的。這么一說,就簡單了。
我們一再說,借錢要還,如果覺得利息高,你可以選擇不借,但借了就要還,不要指望天上掉餡餅,說不用還了,還是不做夢比較好。
非法放貸的行為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其立案標準的規定如下,1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以上的。2單位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以上的。
兩高發布的《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對非法放貸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標準及處罰。
從司法解釋來看,非法放貸涉嫌非法經營罪的兩個重要認定標準,便是營利為目的和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
對于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是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
對于營利為目的,這個主要便是在利息標準的認定上。根據司法解釋規定,以超過36%的實際年利率實施非法放貸行為,即有可能被認定為以營利為目的。司法解釋還對情節嚴重的情形作出規定。
(一)個人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2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10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80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400萬元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放貸對象累計在5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放貸對象累計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司法解釋的內容還是相對較多,從司法解釋來看,處罰依據、定罪量刑標準都是相對明確。總體來說,非法放貸,以放貸為職業,以放貸為營利,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行為,都很容易觸及法律底線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就你的問題回答:月息2分,不違法,也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自有資金進行私人放貸,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雙方之間形成“借款合同”,法律性質為“借款合同關系”,也就是所說的民間借貸。民間借貸違不違法,關鍵在于利息合不合法,借款的對象數量,所以這里要說一下利息和借款人數的問題
一、關于利息
根據2015年9月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18號)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分為三種情形:
1. 年利率24%以內的受法律保護,也就是對方不還錢,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你就屬于這種情形。
2. 年利率24%到36%以內的,分段計算:24%以內的受法律保護,24%到36%之間的利息法律既不保護也不反對,對方不還法律不支持你要,對方還了法律不支持退還。
3. 年利率超過36%的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所說的“高利貸”了,即是對方還了,也要求你退回去。
二、關于借款人數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以高利貸形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出借資金行為法律性質問題的批復》(銀辦函[2001]283號 2001年4月26日)中提出“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的非法發放貸款行為是指: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以營利為目的,向不特定的對象出借資金,以此牟取高額非法收入的行為。非法發放貸款的行為主體可以是單位亦可以是個人,其行為特點是未經有權部門批準、沒有合法的經營金融業務資格,經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單位或個人出借資金,出借款項一般筆數多、累計金額大,多個借貸行為累計持續時間較長,客觀上已形成的一種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因此,如果以“以營利為目的,向不特定的對象出借資金,以此牟取高額非法收入的行為”,則可能會受到行政機關的處罰。因此,建議借款人數不要太多。
也有人問會不會構成“非法經營罪”,回答不會。非法經營罪必須要有“經營行為”,也就是向不特定的多數人進行經營,靠經營牟利而違法國家規定,情節嚴重的情形,而一般的民間借貸很難達到這個條件。而且根據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告人何偉光、張勇泉等非法經營案的批復》(〔2012〕刑他字第136號),高利貸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最后提醒一下,利息合法,人數合法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可是暴力催收則可能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