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工傷認定不服的起訴期限_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特邀律師
對人社局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6個月內。如果是申請工傷認定,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工傷認定時間參照表:
收到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人社局是被告、單位是第三人
1、勞動仲裁裁決作出后,申請人或被申請人如果對裁決內容不服,雙方都有權利去人民法院起訴;
2、單位不服去法院起訴,需要經過立案,排期,開庭,判決,一般簡易程序3個月,普通程序6個月,遇到特殊情況的,如果延期,時間就更長了;
3、一審法院作出判決后,如果單位還不服的話,還可以上訴,上訴審理期限是3個月,但是也是可以延長的
這種提問太含糊不具體,基本得不到有效的回答,如果不是精通勞動工傷的律師也分析不出你的問題,根據本人辦理勞動案件十年的經驗:簡要總結如下:
一、你如認定工傷后三個月內,勞動能力鑒定生效,走到訴訟程序了,對方不服工傷認定提起行政訴訟的,原來工傷賠償中止。
這種情況不多,工傷認定做出后是有三個月的行政訴訟期間,拿到工傷認定后再做勞動鑒定時間是二個月,勞動能力鑒定生效后,申請勞動仲裁又是45天,這樣算下來,如果到你不服仲裁而起訴的程序,工傷認定書的行政訴訟期限已經超過了。
二、你要講明訴訟是什么程序,是工傷賠償的勞動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