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確權后可以買賣嗎_買賣的宅基地可確權嗎?
特邀律師
你好,我是碗里無姜,你說的農村老宅沒人住,確權后能不能自由買賣過戶,從現在的政策來看,還是無法實現的,村民享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我覺得可以從幾方面試點實施。
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是為了清晰產權,保護農民的財產權益。宅基地在本村內部是可以流轉的,但要賣給本村之外的人或單位,至少目前是不可以的。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我國農村土地是村民集體所有,不會出現私有土地。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是不能買賣的,要買賣只有國家征用,然后國家出讓使用權。
一是城市居民可以租用農村宅基及房屋,農民獲得一部分收入。同時也可以租給其他村民或單位使用。
二是農民不動產確權登記后,可以做不動產抵押的,因為,不動產確權后具有一定的財產證明,可以用于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獲得的貸款資金可以創業,辦企業等。
三是宅基使用權在政策允許條件下實現轉讓,這樣就可以實現農村與城市居民的自由流動,但必須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無法實現自由交易。
四是如果實現農村宅基地自由買賣,就意味著小產權房的合法化,那么,即便是政策微調,也會有相關政策出臺,嚴格監控和管理,否則容易出現問題。
據報道有些縣區開始試點宅基地自由買賣,如果成功,就可以在將來實現全國農民宅基地自由買賣,但肯定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買賣,肯定會有稅收,社保等相關政策配套。
買的宅基地可不可以確權,取決于買賣是否合法。合法落得的宅基地使用權,在農村宅基地確權中,都是可以進行確權的。而買賣合法不合法,取決于買房人的身份和房子本身是合是合法住房。
我們知道,買賣住房,必須首先保障產權清晰,房子沒有糾紛,屬于合法建筑。如果房子本身是違章建筑,那不管買房的人是什么身份,買到手后還是違章建筑。違章建筑必須要進行拆除,不可能進行確權。如果房屋產權不清晰,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子產權存在糾紛(比如說父母留下的房子,兄弟幾人在爭產權),那么這樣的房子暫時無法買賣,即使買賣了,在登記確權時,也因產權不清無法進行確權。
如果房子產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都非常清晰,原則上講,農村的房產也是可以買賣的。但是,農村房產買賣,受宅基地使用權的限制,在政策上也有一些限制。因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只允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內的成員使用,為了避免使用權外流,國家禁止農民將房屋賣給外村人口和城鎮人口。農村房屋,只允許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達不到一戶一宅要求的缺房農民,除此之外的買賣均不合法。
也就是說,農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民,如果因為宅基地凍結等原因無法取得宅基地,可以通過購買本村多出一戶一宅標準的農民多余的房屋,從而獲得宅基地使用權。這種買賣,是合理合法的,要經濟村委會見證同意,依法辦理過戶口手續。這樣的房屋,雖然是買來的,但在宅基地確權中,完全可以確權。
如果買農村宅基地的人,不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比如農村人口本來有住房,達到了一戶一宅的基本要求,是不允許再在本村購買住房的,不合法的買賣,自然得不到法律保護,所以無法進行確權。比如城市人口和外村人口,在農村購買的住房,因為不合政策,所以也無法進行確權。
但是,農村宅基地確權,本著尊重歷史的原則,在一戶一宅政策出臺之前,農村的房屋買賣相對混亂,政策沒有禁止外來人口和城鎮人口買房,更沒禁止本村人口購買多余的住房。最嚴宅基地政策出臺以前形成的買賣關系,只要不是強買強賣,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在這次宅基地確權時,可以根據提供的證據,依法進行確權。
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能。有的地方可以允許本村內交易。
農村宅基地準許買嗎?只要手續齊全,應該可以!
現在看,城市人想到農村買地蓋房子,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首先說,農村的土地已經確權了,農村根本沒有多余的土地,二輪土地承包的時候,預留的機動地,現在基本都給新增人口分下去了,農村已經沒有了多余的土地,就是以前的荒地現在你去田間都看不到了!農村沒有可賣的土地了!
其次,在農村想建房那都是有規劃的,不是在什么地方都能建房,想建房那得在規劃范圍之內,這樣的地方現在農村基本沒有!
三,農村新建房的審批非常嚴格,還必須是本村戶口,而要在本村落戶那是基本不可能,那是涉及土地問題,不管是村民代表開會同意,就是落到那個小組,小組的成員都不能同意,所以,落戶不可能,批你新建房就更不可能了!
四,城市人想到農村合法的辦房基地,新建住宅房,基本不可能,就是縣長,縣委書記也不可能!
五,我這種說法,只局限我們東北沈陽地區,別的地方有可能和我們這不一樣!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如有不同觀點請來評論區評論!
農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權限的,在我國主要是限于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享受農村宅基地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它是為了滿足農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并需要經過申請。通過申請之后才可以作為宅基地使用。
二、農村宅基地確權之后是否意味著可進行買賣或抵押?
確權登記頒證是為了清晰產權,保護農民的財產權益。農村宅基地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是可以流轉的,但你要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賣給社會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這個土地的性質就變了。小產權房之所以違法,是因為它不符合規劃,跟所有權沒有關系。
對所問,試答如下供你參考: 一,農村農民一戶一宅,現在己基本確權到戶,一戶一宅也是現行農村農民使用,居住宅基的基本政策。 二,到農村買房,兩點要注意,一是實體合法,房屋是他人受法保護的不動產。二是買賣中程序要合法。 住房是農民的不動產,謂實體。住房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手續。另外,甲村農民到乙村買房,房屋可以買賣,但要符合基本的要件。 三,農村住房買賣與宅地使用是兩個概念,此問,中間有些法律關系,請你讀讀《物權法》,《士地管理法》等,這對你到農村買房有用。 由上,宅地所有權在村上,房屋產權歸私有,但是必須持有合法的資質,資格。否則,你買了,說不準攤上事來……。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也就是說,當農戶承包到土地之后,將戶口遷出的,只要他們本人沒有自愿放棄承包地,在承包期內,還可以繼續承包經營承包地,發包方不得收回他們的承包地。
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由于承包經營權的主體是農戶,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承包經營權不會受到影響,不發生繼承問題;如果全部家庭成員死亡,承包經營權消滅,承包地由發包方收回,也不存在繼承問題。
不過如果承包的是林地的話,當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至于非農業戶口的子女是否能繼承宅基地,要看宅基地上是否建房。如果農戶申請到宅基地之后并沒有建房,就將戶口遷出的話,那么宅基地會被村集體收回,不能由子女繼承,因為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不是個人財產,所以不能當作個人財產來繼承。
如果農戶申請到宅基地并建的有房,然后又把戶口遷出,那么子女可以繼承房屋,因為房屋是個人合法財產,可以被繼承人繼承。
農村土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因此,不能買賣,法律有明確規定,買賣的話就屬于違法行為,別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