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有土地出讓金嗎_什么是土地出讓金二手房?
特邀律師
土地出讓金指這個房子是建設在已經出讓了的土地上的,開發商在建房的時候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費。而建設在這個土地上的二手房如果這個房子拆遷的時候還要給原房主一部分土地金額。
房產證上是劃撥地就需要交,是出讓地就不用交,個別(劃撥地)不需要交的案例除外。
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這個需要依據建房的土地的性質類型來確定。 如果類型為出讓,那么需要繳納;如果類型為撥劃,那么無需繳納。 國有土地使用證分劃撥和出讓兩種類型出讓: (1)出讓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它是有償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2)劃撥則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劃撥土地中國家對土地沒有收土地使用費,只收了土地使用稅,也就是說免費使用,而出讓土地國家對該塊土地收取了土地使用費和土地使用稅。在出讓土地價格中,土地使用費占了很大的比重。 劃撥和出讓是國有土地使用的兩種類型,劃撥主要用于公益性質的用地,出讓主要適用于商業性質用地。由于目前農村集體土地上地房屋禁止買賣。
一、土地出讓金是指:
1、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
2、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
3、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4、需要交付土地出讓金的房屋主要有三種類型,即房改房、單位房和超過70年產權的商品房。
二、二手房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1、如果買賣的屬于非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辦理土地出讓時,其土地出讓金由受讓方按規定繳納;如果買賣的屬于已出讓的國有土地,則買方應該支付土地使用權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讓金。
2、出讓金是國有土地所有權的經濟體現,屬地租性質。對商品房來說,當一個房地產開發商辦理了合法的立項開發手續后,必須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此時國家按照土地總體規劃的要求,將一定面積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有期限、有條件地轉讓給土地使用者,并按規定收取土地出讓金和使用稅(費)。
3、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土地出讓金,主要是針對房改房。即該房是在劃撥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由買方承擔。其計算公式為:該套房屋建筑面積*當年成本價格*1%。當年是指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當年,成本價格市區及郊區不一樣。
4、土地使用稅也就是土地出讓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四條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當土地性質為“劃撥”時,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劃撥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是由國家行政劃撥的,劃撥地在發生交易時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國土部門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讓金。與之對應的是出讓地,出讓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已經向國土局交納土地出讓金,出讓地一般有出讓終止年限,一般為50-70年,年限到期前發生交易,不交納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續交土地出讓金。除此之外沒有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