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夫妻一方能辦嗎_在我國,夫妻一方可以單獨買房嗎?
特邀律師
您好!
按照題主的意思,可能是希望房子上登記為兩人的名字。
從實際情況上來講:不是需不需要女方身份證的問題,而是女方身份證恐怕根本用不上的問題——因為處于貸款的房產,增加他人的名字很難。
按揭房,加名困難
題主提到:這套房子是婚前男方按揭購買,也就意味著,在二人婚前,房子已經開始還貸了。而且前期辦理的各類手續,均為男方一人。
處于抵押狀態的房產,可以這樣理解:說了算的,不是房子的產權人,而是債權人——銀行。所以,要想變更房主就必須要經過銀行的同意。銀行不同意的話,就無法增加其他人的名字,哪怕是配偶。
而現實中的情況是:很多銀行不愿意這樣辦理,要增加產權人,就要對加名人員的資質、誠信等進行審核,很麻煩。
假設允許增加,怎么辦?
當然,不能說絕對不能加名。
如果銀行同意了,愿意“麻煩一些”審核一下女方的資料,那么,女方必須要提供的,不僅僅包括身份證,還要很多其他證明,例如在職證明、收入證明等。當然,還要有結婚證——夫妻之間的房產加名是沒有稅的,只有工本費。
不建議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考慮登記問題
最后再說一下個人的建議:
不建議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考慮登記問題。這里有兩個原因:
- 上述說到的,麻煩、而且大概率不會有結果。
- 婚前的首付、還貸部分,客觀講,與女方沒什么關系。但是,婚后即便是登記為男方個人名字,但是還貸部分,將作為夫妻共同還貸(即便題主提到的“男方在還”)。所以,女方不會有產權,但是有婚內償還的貸款的一半兒——從這個角度,女方“不吃虧”。
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主要流程如下: 第一、帶好三證(即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以及復印件。第二、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第三、辦理房產證上面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不可以,要么你離異,房貸銀行按揭時夫妻只有一方在現場簽字不符合銀行規定、房貸不會成功;必須夫妻雙方一起出面或公證委托他人出面代簽字銀行審查無誤后才能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在簽訂購房合同第一個要求結婚證復印件(雙方到現場簽子)、離婚證復印件或離婚協議。
可以通過公證處寫授權委託書 ,帶上不去這一方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等所有相關資料 ,這樣即使一方不到位,也是可以單方辦理房產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