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名勝古跡罪與破壞文物罪_什么是過失損毀文物罪?
特邀律師
你好, 關于損毀文物、名勝古跡的行為,刑法共規定了三種犯罪,即故意損毀文物罪、過失損毀文物罪和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 對損毀名勝古跡的行為,刑法只規定了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過失損毀名勝古跡的,不構成犯罪。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是指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行為。名勝古跡,是指可供人游覽的著名的風景區以及雖未被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但也具有一定歷史意義的古建筑、雕塑、石刻等歷史陳跡。對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因此故意毀壞古跡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希望可以幫助你
有意破壞我國文物古跡,其行為涉嫌犯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不達刑事追究標準的,追究治安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文物保護法》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 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
(三) 擅自將國有館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給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的;
(四) 將國家禁止出境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給外國人的;
(五) 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
(六) 走私文物的;
(七) 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國有文物的;
(八) 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為。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破壞人民英雄紀念碑屬于故意損毀文物罪。 故意損毀文物罪,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認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損毀的行為。 人民英雄紀念碑明顯是屬于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及名勝古跡的范疇內。 刊法條文: 第三百二十四條 故意損毀文物罪、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過失損毀文物罪定義、量刑 第三百二十四條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釋】本條是關于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勝古跡罪的犯罪及刑事處罰的規定。
第三百二十四條【故意損毀文物罪、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過失損毀文物罪定義、量刑】 第三百二十四條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物是國家文化的傳承,要好好保護。
過失損毀文物罪(刑法第324條第3款),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