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滿足什么條件確認為負債_負債的定義是什么,確認條件有哪些?
特邀律師
負債的確認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2)未來流出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與或有事項相關的業務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應確認為預計負債
1、該業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業務。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一、首先:來個定義:企業清償預計負債所需要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補償的,補償金額在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能作為資產單獨確認。1)相關或有事項已經確認為預計負債2)賠償基本確定二、其次注意要點:1)確認為資產不能直接沖減預計負債,應當做其他應收款列示。2)賠償不應該超過或有事項確認的負債三、結論:在或有事項確認為預計負債,賠償基本確定的時候,賠償可以沖減營業外支出。不滿足2個條件的時候,不入財務報表,只披露。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負債實質上是企業在一定時期之后必須償還的經濟債務,其償還期或具體金額在它們發生或成立之時就已由合同、法規所規定與制約,是企業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
將一項現時義務確認為負債,除應符合負債的定義外,還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從負債的定義可以看到,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是負債的一個本質特征。在實務中,履行義務所需流出的經濟利益帶有不確定性,尤其是與推定義務相關的經濟利益通常需要依賴于大量的估計。因此,負債的確認應當與經濟利益流出的不確定性程度的判斷結合起來,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與現時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就應當將其作為負債予以確認;反之,如果企業承擔了現時義務,但是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很小,就不符合負債的確認條件,不應將其作為負債予以確認。
第二,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
負債的確認在考慮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同時,對于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應當能夠可靠計量。對于與法定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流出金額,通常可以根據合同或者法律規定的金額予以確定,考慮到經濟利益流出的金額通常在未來期間,有時未來期間較長,有關金額的計量需要考慮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的影響。對于與推定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流出金額,企業應當根據履行相關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估計,并綜合考慮有關貨幣時間價值、風險等因素的影響。
主要特征:
(1)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負債必須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它是負債的一個基本特征。其中,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這里所指的義務可以是法定義務,也可以是推定義務。其中法定義務是指具有約束力的合同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通常在法律意義上需要強制執行。例如,企業購買原材料形成應付賬款,企業向銀行貸入款項形成借款,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應當交納的稅款等,均屬于企業承擔的法定義務,需要依法予以償還。推定義務是指根據企業多年來的習慣做法、公開的承諾或者公開宣布的政策而導致企業將承擔的責任,這些責任也使有關各方形成了企業將履行義務解脫責任的合理預期。例如,某企業多年來制定有一項銷售政策,對于售出商品提供一定期限內的售后保修服務,預期將為售出商品提供的保修服務就屬于推定義務,應當將其確認為一項負債。
(2)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也是負債的一個本質特征只有企業在履行義務時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才符合負債的定義,如果不會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流出的,就不符合負債的定義。在履行現時義務清償負債時,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形式多種多樣,例如用現金償還或以實物資產形式償還;以提供勞務形式償還;部分轉移資產、部分提供勞務形式償還;將負債轉為資本等。
(3)負債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負債應當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所形成。換句話說。只有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才形成負債。企業將在未來發生的承諾、簽訂的合同等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負債。
(4)負債以法律、有關制度條例或合同契約的承諾作為依據
負債實質上是企業在一定時期之后必須償還的經濟債務,其償還期或具體金額在它們發生或成立之時就已由合同、法規所規定與制約,是企業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
(5)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
(6)負債有確切的債權人和償還日期,或者債權人和償還日期可以合理加以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