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費嗎_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嗎?
特邀律師
您好,我在工廠做了十幾年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也看到過很多朋友遇到工資的問題,一般是克扣工資,或者拖欠不到一個月的工資,額度都不是很大。所以其中有部分朋友就覺得,為了這點工資去申請勞動仲裁值不值得,花費那么多時間,還不如趕緊找一個工作實在,而且勞動仲裁還不知道結果怎么樣,還得受氣!
沒錯,很多地方員工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受氣是常見的現象,但要說值不值得?有沒有必要?肯定值得、非常有必要!自己勞動的合法工資,為啥不要?而且真的會花費那么多時間嗎?肯定不會!
一、如果只是欠5000元工資,那么屬于勞動仲裁終局裁決,一般2個月也就能搞定!
人家說的拖個一年半載,是要上法院一審、二審,這樣時間才長,很多人的確拖不起。但如果是5000元工資,那么勞動仲裁階段就結束了,公司沒有機會上訴的。
一般涉及工資、補償金、加班費的仲裁請求額,單項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2倍的,就屬于終局裁決。比如最低工資標準是2000元,那么你的請求額不超過24000元的,仲裁就是終局。
一般仲裁2個月以內就會出結果,所以根本不會耽誤什么時間。
還有一點,我們要記得:申請勞動仲裁不是去鬧!
難道就允許公司違法胡來,我們去申請個勞動仲裁就是鬧?這是什么道理!
所以,非常支持你去申請勞動仲裁,而是非常值得、非常有必要!
二、欠工資的勞動仲裁,也是比較簡單的!
如果不涉及加班費,僅僅是正常工作的工資,那么這個勞動仲裁是比較簡單的,準備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工資額度的證明、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據等等就可以去申請了。而且這個速度也非常快,沒什么復雜的。公司也基本沒辦法狡辯。所以,得去申請勞動仲裁,而且要趁早,拖得越久對你越不利,
總而言之,勞動仲裁不是鬧,是正常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自己的血汗錢,一定是值得的。不要聽別人說,在外打工賺點錢不容易!
勞動爭議仲裁收費,一直是職工群眾和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反映較大的問題之一。通過法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的有利之處在于,可以使當事人不致因收費問題而影響到其對仲裁裁決的認可程度,發揮勞動爭議仲裁制度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的重要作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的規定,解決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相關費用,為勞動爭議仲裁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保證。這將大大減輕爭議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負擔。勞動仲裁案件中,勞動者的勝訴率并不低,大概在48%左右;而用人單位的敗訴率則在8%左右另外50%左右案件的結果是以雙方調解告終的。對于部分勝訴的案件來說,勞動者也需要支付勝訴部分相應的費用。如果取消收費,勞動爭議訴訟必定會大量增加,可是濫用訴權的現象也會不可避免地發生。在一定程度上,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將加大勞動仲裁部門的工作難度,需要政府部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不收費的。
一、勞動仲裁。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等等費用是不一樣的,以民事訴訟最貴。勞動訴訟不僅不收費,程序也是最簡單的。
二、如果需要,到自己所在市的網站上找人社局,在人社局里面能找到勞動仲裁辦,里面就有電話,就知道怎么辦了。也可以直接打12345去問。
三、勞動仲裁建議不用找律師。直接去仲裁辦,他們會指導你怎么填仲裁申請書。很簡單的。
綜上,勞動仲裁不收費!!!
從我去年代理的六十來件勞動爭議案子來看,每個用人單位其實都是很怕出現勞動爭議進入仲裁的。
員工申請仲裁,基本可以認為雙方矛盾已經激化,前期已經經過內部協商,甚至經過勞動監察等單位調解,無果后才會進入仲裁程序。
用人單位很害怕其他勞動者效仿。
不管是拖欠工資等涉及眾多員工的爭議,還是辭退個別員工的個案,都會在在職員工心里留下痕跡,相當于一次形象的普法,真實的案例就發生在身邊。所以用人單位不希望勞動爭議進入仲裁。
今天我在朋友的聚餐上聽到了一個案例,我朋友說:他的一個朋友A是一名城管,工作了11年,通過仲裁獲得了20余萬元的賠償。我說怎么可能會有這么多?就算他的月平均工資1萬元計算22個月也才22萬元,城管哪有那么高工資?我朋友說A就是這樣在外面說的。
我的一個案子,用人單位違法辭退了2名員工,我代理員工勝訴后,又有1名員工來找我。
我作為勞動法律師不選邊站,是按照“誰先聘請為誰代理”的原則開展工作
由此可見,只要進入仲裁,只要員工獲得賠償或者補償,必然“滿世界”都知道了。
用人單位的用工管理很難做到完全合法合規,一旦有勞動爭議進入仲裁很容易敗訴,所以會害怕其他員工效仿。從以下表現可以看得出來:
用人單位一般都會同意調解,調解結案的既可以減少損失,也可以避免其他員工效仿。
在調解無望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看著有把握勝訴,就會努力爭取勝訴的結果;用人單位毫無勝訴把握時就會用盡自己的程序權利,把仲裁、訴訟的時間拖長,以此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提醒“后人”不要效仿,效仿就是這樣的結果。
我說你聽,每天關注勞動法
申請勞動仲裁要收費嗎?
請勞動仲裁要按規定交納仲裁費。關于仲裁費要掌握以下幾點:
(1)仲裁費包括案件受理費和處理費兩個部分。受理費由仲裁申請人預交;處理費包括差旅費、勘驗費、鑒定費、證人誤工誤餐費、文書表冊印刷費等實際開支,由雙方當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申訴書副本1日內預交。
(2)經仲裁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仲裁費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值得注意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如果生活困難無力支付仲裁費,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減免或緩交。仲裁委員會應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依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規定,對勞動者繳納仲裁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減、免、緩交。
勞動仲裁費收取原則?
我國勞動仲裁費用的收取原則有:
一、低廉原則
二、預交原則
三、敗訴方或無益方承擔仲裁費用的原則
四、比例承擔原則
勞動仲裁收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第二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繳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三條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條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第五條 勞動爭議案件的爭議金額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準;請求的數額與實際爭議金額不一致的,以實際爭議金額為準。
第六條 申訴人增加仲裁請求、被訴人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相關仲裁請求的,案件處理費按不同的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由申訴人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內預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訴處理。
案件處理費由當事人雙方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通知后五日內預付,預付金額按第四條規定的標準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員會視案情而定。
第八條 申請勞動仲裁的當事人遇有下列特殊情況,除交納仲裁處理費和受理費外,還應當負擔下列費用:
(一)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異地調查取證申請,或仲裁委員會認為確有必要異地調查取證所發生的辦案人員差旅費用;
(二)當事人依法申請復制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仲裁文書的實際費用;
(三)當事人申請第三方進行鑒定、勘驗、翻譯、公告的費用;
(四)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食宿費和誤工補貼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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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按規定向仲裁委員會交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案件受理費和處理費。
1、勞動爭議案件每件受理費標準是:3人以下的,20元;4人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集體爭議案件,50元。
2、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標準為:仲裁申訴人為1至2人的每人收取300至400元。3人以上的每人收取處理費100—200元;處理費收費標準最高不超過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