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把錢轉到父母名下_離婚三年前把錢轉移到父母名下了,離婚后會要求分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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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弄清楚,男方把款打入其母名下是屬于什么樣的原因或者性質,是否爭得了女方的同意。如果男方是給母親一些生活費或者贈與母親一些財產,只要沒有超過合理的開支范圍,
首先要弄清楚,男方把款打入其母名下是屬于什么樣的原因或者性質,是否爭得了女方的同意。如果男方是給母親一些生活費或者贈與母親一些財產,只要沒有超過合理的開支范圍,應當是可以的。因為夫妻結婚后也依然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如果男方是故意將夫妻共同財產向母親名下轉移那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還共同財產。
當然,如果對方起訴離婚,你可能要凈身出戶。
如果具有主觀上的惡意,那對方可以向法院申請確認轉讓行為無效。
所以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于你最后的一句話,我理解為,男方為了買房,從第三人處借錢,然后把該錢轉入到女方的銀行卡里,用于買房。如果是以上的情況,那么在婚姻存續期間,你為了買房匯入到女方銀行卡中的錢,可以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此時,女方將該筆費用轉到其父親名下,屬于對夫妻共有財產的處置,如果沒有得到夫妻另外一方的同意或追認,應該屬于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在法律規定的除斥期間內,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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