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絕父女關系法律程序_父女斷絕關系需要哪些手續?
特邀律師
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系。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法律不能夠明確地斷絕父女關系如果真的要事實上斷絕的話,就處理好雙方財產以及雙互之間的義務,子女成年,且具備勞動能力,父母的撫養義務就結束了,但是相反子女的贍養義務卻一直存在,所以建議雙方就贍養義務之間訂立協議,寫明每月贍養多少,協商一致不需要雙方的探訪;而后就是繼承關系了,父女之間的財產可以相互繼承的,所以如果真的要在事實上斷絕父女關系的話,那么就要對財產處理好,建議雙方立好各自的遺囑,把對方排除在外,那么繼承方面的父女關系也斷絕了;
如果你是親生子女,那么不能解除父母子女關系,我國法律沒有關于解除“親屬關系”等特定關系的規定,從法律上講父女關系那是一種法律事件,是不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改變的,所以不存在解除的問題,也沒有相應的程序可供操作。這是由于你們的血緣關系決定的。可以解除的是收養關系的才可以,親生的不可以。
須出示父親沒有撫養女兒的證據并經過法院裁定方可解除父女關系,
我國法律沒有對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協議父母子女關系沒有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父母與子女關系有兩種:一種是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關系,另一種是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對于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依法解除,而具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關系,卻是無法解除父母子女關系的。
法律上,父女關系是斷絕不了的。具體原因是:
1、法律上沒有關于斷絕父女關系的規定,法律不允許斷絕父子關系。
2、父母與子之間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于血緣形成的;血緣關系無法改變,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
3、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簽訂相關協議也不能消除父女關系。
4、《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