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收房時跟購房合同不一樣怎么辦_交的房與購房時宣傳的不符怎么辦?
特邀律師
收房時,實際房子與購房合同里面的戶型圖不符,拒絕交房,找開發商討說法。購房合同是對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的約束性文件,購房合同中的任一條款都是具有雙重約束力和公信力的,是購房者維護自身權益的保障。實際交房的戶型與合同不符,可能存在房屋竣工驗收不過關的可能(實際的房子必須要和規劃圖紙一致),這樣會影響后期辦理產證。購房者需要切實按照購房合同維護自己的權益,先和開發商溝通討說法,無果的情況下,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收房時,面積差不能超過3%。因此,如果收房時,房屋面積大于合同簽定面積,多出部分將按照合同簽定時的房屋均價進行計算補齊。當然,如果房屋面積小于合同簽定面積,開發商也需以同樣方式向購房者進行退款。(此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規定)面積補差費=(現房測定面積*均價)-(合同簽定面積*均價)
當然要據理力爭了,屬于自己的權益不能想讓;
可以聯合其他業主向開發商或物業反映,協商解決;
可以向當地房管局或者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尋求部門介入;
拿出合同范本,尋找律師,走法律途徑;
找電視臺、媒體等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