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_簡述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特邀律師
用別人設計的LoGo,最關鍵的是獲得作者的許可。若你只是簡單的引用,不去注冊的話,還好,作者一般不追究,若追究,你只要不再使用就行。若注冊,如果LOGO已經注冊了,你當然注冊不了。如果沒有注冊,你可以注冊,但你面臨侵權,隨著你商標品牌價值越高,你將來付出的代價越大。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下列行為屬于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商標侵權行為: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3.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4.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5.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有7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規定了七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商標專用權具體內容1、專有使用權商標經過商標局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可以在核準注冊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中使用該商標,其他人不得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與該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2、處分權主要指商標使用許可權和商標轉讓權,其中商標使用許可權指注冊商標人可以通過簽訂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持有的注冊商標,被許可人則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商標轉讓權指注冊商標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可以依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轉讓可他人。3、收益權主要是指通過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而被許可人獲得相應的報酬權利。4、續展權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算;注冊商標人可在有效期滿前十二個月后六個月辦理商標續展。溫馨提示,及時辦理商標續展,注冊商標人可以長期享有該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仿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仿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6)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以上說明,侵犯、亂用、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予以依法處理。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犯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商標法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商標法》規定了下列七種情形:(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實施了以上任一種行為的,均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處理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執行的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一條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