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_交警當場處罰標準?
特邀律師
這種說法是正確的。經辦的人民警察應當在作出決定后24小時內報所屬公安機關備案。
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第一百零一條 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人民警察應當向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出示工作證件,并填寫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規定的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姓名、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公安機關名稱,并由經辦的人民警察簽名或者蓋章。
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經辦的人民警察應當在24小時內報所屬公安機關備案。
當場處罰程序是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第一百零一條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人民警察應當向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出示工作證件,并填寫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姓名、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公安機關名稱,并由經辦的人民警察簽名或者蓋章。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經辦的人民警察應當在24小時內報所屬公安機關備案。
《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經辦的人民警察應當在24小時內報所屬公安機關備案。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一條 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人民警察應當向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出示工作證件,并填寫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規定的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姓名、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公安機關名稱,并由經辦的人民警察簽名或者蓋章。 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經辦的人民警察應當在24小時內報所屬公安機關備案。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到期不與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被處五十元以下罰款,被處罰人對罰款無異議的;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后,被處罰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被處罰人提出的;被處罰人在當地沒有固定住所,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
公安機關對于個人的當場處罰額度是200元以下,對于單位或者組織可以當場處罰的額度是1000元以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33條明確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0條明確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給予當場處罰的罰款數額最高不超過200元,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條
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法》有明確規定:
第三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 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
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