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后一般怎么處理_停職后還發工資嗎?
特邀律師
如果職工因違法違規被停職,一般只發基本工資。如果是職工主動申請停職,工資將會全部被停發。每個單位、部門的相關規定不盡一致,
什么是“停職查看”?
“停職查看”是很多企業較為慣用的一種處分手段,通常是在員工出現違法違紀事實時,通過對員工在一定期限內停止工作的約束來要求員工反省自覺、糾正錯誤,同時由用人單位對停職員工是否繼續留用及服務的崗位、職責、待遇等進行重新考量和判斷。
與其他違紀處分手段一樣,雖然都是用人單位自主管理權的體現,但畢竟涉及員工的勞動權利及勞動報酬,法律法規對此有明確的規范和保障,也就需要用人單位更加注意依據和尺度。
相關法律法規
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政策性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4]322號)第2條規定,關于職工被停工、停職檢查扣發工資和生活費問題,企業對違紀職工用停工、停職的方式進行處理,如有法律、法規依據,要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不能采取停工、停職檢查期間扣發工資和生活費的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4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結論
由此可見,當用人單位需要對員工處以停職查看的處分形式時,須首先明確員工的行為是否構成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所規定的“違紀行為”;其次,該違紀行為是否可依據規章制度處以停職停薪的處分;再其次,用人單位對停職查看的管理應當設置明確、固定的期限,“查看”的標準、方法、流程,以及復職的條件、時間等。
需要指出的是,停職停薪是在一定時期內對員工進行的處分,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處于暫時的中止履行狀態,但勞動關系仍存在。
我個人覺得,首先你要了解停職原因,找你的領導問清楚,準備好手機錄音取證,找清楚原因之后,確定是單位無故給你停職,你就要求他給你復職(如果是單位原因就沒必要了),直接讓他對你進行經濟補償,相關的規定該怎么賠給你,網上都可以查到,你自己查詢了解一下,你就按照法律的規定問單位要經濟補償,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去勞動局,到勞動監察科去申請勞動監察,你去申請了勞動局會和公司聯系,會按照規定給你處理。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對于被單位停職的情形,當事人可以自行與單位溝通,讓單位恢復原職位,如果協商解決無效,屬于勞動仲裁范圍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勞動部《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政策性問題的復函》第2條規定,關于職工被停工、停職檢查扣發工資和生活費問題,企業對違紀職工用停工、停職的方式進行處理,如有法律、法規依據,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不能采取停工停職檢查期間扣發工資和生活費的做法。 上述法律規定充分說明,企業對員工處以停職停薪處分時,應明確員工的行為是否構成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所規定的違紀行為;同時還要明確該行為是否可以依據規章制度處以停職停薪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