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孕婦怎么賠償_懷孕了被公司辭退,該怎么維權?
特邀律師
這是赤裸裸地挑戰勞動法,可以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律師事務所找個律師狀告公司,一般情況下公司會和你和解,如果上法庭打官司公司輸的概率大。
女職工懷孕了,被老板辭退。這是典型的違法行為。女職工應理直氣狀地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用人方不應將懷孕的女職工辭退。
女職工接到辭退通知后,應保留原件,作為證據,以利維權。當事人遇到如此不公正的處理應采取以下正當行為:
一、千萬別在用人方的辭退記錄上簽“自愿辭職”或“自動辭職”。有的單位狡猾,認真它原因作為辭退理由,不提懷孕情況。
二、女職工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批構申請仲裁。
三、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撤銷辭退手續,恢復合同履行;向本人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
不論是申請調解,或是仲裁,或是起訴,都應提交書面申請書或訴狀,并有附件:原勞動合同、懷孕診斷、辭退文書的復印件。
. 請一定注意不要將原件交出去。只能將原件交有關人員驗證后,當面退還原件。只交附復印件即可。以防丟失原件而被動。
這里要特別提醒,女職工不要向單位承諾懷孕與生小孩后,在家長期休假或不要工資,待愿意上班時再來上班。這是一種欺凌行為。時間長了,他就會反咬你是自動離職。
這種事如果老板執意要想題主去做,那就按2倍經濟補償金標準賠付給該名女員工!這不就得了嗎?
給題主分享一下我的經歷。
那是大約10年前的事了,當時我在單位里主要分管安全。其中有一個保安是08年就到我們單位來了,此人性格比較內向,做事非常踏實。
平常只要是我安排的事情,他都會積極的去努力完成,我從來沒有聽到他有任何一句怨言和不滿之詞。
特別是在我的岳父去世的時候,他幫我忙前忙后,給我幫了不少的忙。當我要給他表示一下的時候,他卻拒絕接受。
后來單位領導說他的年齡大了,讓我來負責辭退他。說實話,當時我得到這一個安排任務之后,內心其實也是很糾結的。
像這種50多歲的人,被辭退之后他又能干什么呢?沒有技術沒有文化,也沒有什么家底!那兩天我真的是輾轉反側失眠了,真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去說。
后來我下定了決心,找到此人到我的辦公室里,私下的和他談了有關此事,告訴他:單位想要辭退你,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2倍經濟賠償,并要求單位為你補繳社保,如果無法補繳便要單位支付損失!
而且為他計算了2倍經濟賠償金和無法補繳社保的補償金,總共是6萬多元。
然后我便將此人的情況,匯報給單位領導。并明確告知單位領導,這是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據實核算下來的賠償金額。
當時領導一聽之后,嚇了一跳,立馬從辦公桌椅上跳了起來。于是我便拿出勞動合同法等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逐一跟領導計算核實。
很快領導便想耍橫,不給那么多賠償金。我立馬向領導指出:如果我們不給他支付這筆賠償金,只要走上了法律的程序,我們單位必輸無疑,這將可能給我們單位在社會上造成不良的影響。
如果此人去進行上訪反映此事,那么對我們單位的影響將會更大,在年終的單位考核中也將會被扣分,影響單位考核績效的發放,到那時單位損失的可不就是這幾萬元。而且最重要的是,可能對領導你的升遷前途也會帶來不良的影響,……。
領導聽我這樣一陣分析之后,也就默認了我的說法,最后我建議領導不要辭退此人,把這個燙手的“山芋”留給后來的領導,領導也欣然接受了我的建議。
從那以后此人只要與我見面,總會熱情地與我打招呼表示感謝,做事也更加認真努力了,盡管我己好久不再分管此工作了。
回到題主的這個問題上來,題主應該注意兩點。
1、做好老板的思想工作,委婉提醒老板這種做法的不妥之處。
由于法律已經明確規定:懷孕的員工是不能隨便辭退的。公司的這種做法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如果員工只要申請勞動仲裁,那么公司將必輸無疑。所以還是請老板好好的考慮一下,不要辭退這名懷孕的員工。
委婉的提醒老板:此時辭退這名懷孕的員工,可能會給其他員工造成一種落井下石的感覺,會覺得老板沒有人性,從而影響員工工作的激情,喪失掉老板對員工的吸引力。
這很有可能給公司的生存與發展,造成極大的影響和傷害。相信這是老板絕不愿意看到的結果。
所以從法理上和情感上兩個方面,來委婉的規勸老板,只要是一個略微有點兒眼光和格局的人,都會對題主的這一番勸說考慮三分,從而放棄自己的這種想法。
2、如果老板執意要想辭退懷孕員工,那么題主就應該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支付2倍經濟賠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孕期是不能辭退的。如果老板執意想要辭退該名女員工,那么題主就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該名女員工兩倍經濟補償金。
這種做法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而題主只要極力站到公道的立場之上,來維護這名孕婦的正當權益,也算是題主盡了自己的報答之恩。
當然也許題主這樣做可能會冒著一定的風險性。這有可能讓老板認為你是胳膊往外拐,是他養的一只白眼狼,甚至還有可能為此而失掉自己的工作。
所以這就要求題主在做此事的時候,要盡可能小心謹慎,觀察和了解老板的心態和真實想法。要做到不讓老板,覺得你是在有意偏袒這名孕婦,因此要注意自己說話時,語言的推敲與選擇運用。要講究自己說話的語言藝術。
如果題主覺得自己的老板心眼太小,是一個沒有格局和眼光之人。如果自己繼續追隨他,也沒有什么發展前途,那題主就沒有什么可以顧慮。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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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不能被單位辭退或者開除。不管女職工有沒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條法律都是適用的。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辭退或者開除女職工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向勞動仲裁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仲裁。職工只需要提供工資單、考勤表、獎懲記錄等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或者相關證人證言即可。未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方面的疏漏或者錯誤,一般由用人單位承擔,由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據材料。
被辭退或者開除的女職工,可以要求恢復工作崗位,并補償孕期工資收入損失。也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按2倍經濟補償進行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