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婚姻第三者的處罰視頻_法律如何處罰破壞婚姻的第三者?
特邀律師


所謂第三者,是指明明知道對方存在婚姻事實,還與其發生關系的人。目前大部分國家的法律中,并沒有將婚姻中的第三者行為歸類于犯罪行為,婚外情中的第三者行為最多只能歸屬于道德范疇,也就是說,我們只能在道德上譴責婚姻中的第三者。現實中很難說清過錯究竟在出軌者還是第三者,所以法律無法劃出明確界限。
在國外的電視劇當中,如果有婚前協議,離婚分割財產時,出軌者會受到處罰,但對第三者卻沒有任何約束辦法,除非這個第三者的配偶也與其簽有婚前協議,離婚后將其凈身出戶。不過,這樣的做法畢竟比較少見。
與其怨恨第三者,不如反思自己的配偶為何會出軌。外遇往往不是一個人而是三個人的問題。當然,無論如何,出軌者都是那個失德者,因為出軌并不是唯一的解決個人需求的方法。出軌者可能抱怨配偶沒時間陪伴自己,冷落自己,某方面滿足不了自己,但這都不能構成出軌的理由,出軌是既想維持婚姻并享受婚姻的好處又想得到個人的享受,顯然是極端自私的行為。所以,還是要看開一點看淡一點,不懂得珍惜的人,早些斷絕關系也好。
你的問題核心是想維護自己的情感及家庭,看似在第三者身上,實則有很多的因素及可能性……
你和對象之間的問題能否化解、情感能否維系……哪怕另一半出現了問題,你們夫妻本身達成共識與否,很重要!這是關鍵!
第三者是果,你或者你對象是因,不能從根本認識到問題,不能解決好夫妻之間的問題,第三者的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法律上沒有針對第三者相關規定。但是婚姻法里有保護情感家庭的規定,如果找到確鑿證據證明你的對象在婚姻期內,與他人同居生活、甚至有了孩子違法行為等,可以以重婚罪論處你的對象及第三者,但是你對象也受到了懲罰。那樣是不想繼續維護婚姻后的下下策,一般不逼到一定程度不會采取的措施。
既然你想不計前嫌放得下過去你對象出軌,有了第三者的事,想繼續維護好自己的情感及家庭,這可不是一廂情愿的事,需要你們夫妻倆達成高度統一。否則,你一廂情愿想繼續維護勉強的婚姻家庭,第三者的問題永遠解決不了。
尋求方法實際上有很多的。
1.明確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2.目前你具備何種條件優勢?
3.考慮思量各種做法的后果?
4.后果出現后的應對措施?
5.一切做法必須是合法、合理、合情,在能力范圍可控的事!
也許你追究了第三者責任,讓第三者得到了懲罰,引起了你的對象與你之間產生不可收拾的程度,那樣就得不償失了!
目前社會上所謂的婚姻問題及第三者問題,非常普遍了,見怪不怪了!夫妻之間三觀不合、行為習性發生差距,不能共同學習成長進步,久而久之婚姻必然出現問題。
就個人思想認識而言,根本問題在于你自己,你是一切問題的根源,你應該好好的總結自己過往的,你的成長轉變,才能促進對象的轉變,從根本上才能解決問題。
很多人一時沖動一味的追究別人第三者的責任問題,最后就是夫妻之間魚死網破!我想這不是你想要的結果!
心里話,我們都是從出生開始,一輩子都在學會做人、學會做子女晚輩、學會做夫妻、學會做父母長輩、學會工作生活社交……不同角色屬性等等,都是沒有經驗的,都是在學習吸收實踐總結中成長的,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不管怎樣,任何人給予的指導都是參考意見,一切都是你自己需要理解認識事物的本質。有的人理解婚姻只是生活方式之一,不是唯一,這句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希望能夠給你帶來啟發,祝你婚姻幸福,一切順利!
信仰缺失 造成很多人做事情 沒有底線,出軌就是一種表現。法律并沒有規定對出軌者的懲罰,所以對第三者也沒有處罰,只有道意上譴責和對受害者的同情。第三者對家庭的破壞是致命的,但是在“自由”,的前提下,對于移情別戀,愛上有婦之夫,是默許的!并且這種現象存在于各個階層。
你好,我是粵夜,我來回答你的問題,你會問這樣的問題在下大膽推斷,你不是原配就是小三,是嗎?如果猜錯,莫怪。
首先,做小三肯定是不可取的,但是小三與小三之間還有本質的區別,有些人貪圖錢財,有人為了破壞別人家庭為目的,有些人真的是因為愛。
不管什么原因,做小三都會遭到道德的譴責,旁人的恥笑,自己的不安,先別說法律上的事,就這些,都需要強大的內心,你承受的起嗎?
有婦之夫跟單身狗的區別是,可進可退,到時候一腳把你踢開的理由無非就是為了孩子為了老人諸如此類的借口。
如果你是圖感情的,你除了浪費了寶貴的青春或者會一無所獲,如果你是圖錢的,一輩子的污點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自己都過不去。
新婚煙法規定,在明知對方有伴侶的情況下還共同生活的,只要原配告你們了,雙方都將受到最高一年半的刑期。所以小三有風險,愛人需謹慎。
歸根到底,就是不要做小三,于情于法,最后吃虧的就是小三,最便宜的代價就是浪費時間,搞不好會付出法律或者生命的代價。
雖然說,好的婚姻是拆不散的,雖然說,能拆散的都不是好婚姻,但,那是人家的事。
做女人一定要自尊自愛,如果他愛你,他一定會快刀斬亂麻,一定會屁股擦干凈再來愛你的,不要做小三,不要做小三,不要做小三,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好了,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第三者導致不和離婚都是小事,最可恨的是第三者與出軌者合謀,奪人錢財,害人性命,殺妻滅子行為更陰狠手毒。我上下兩代女性都死于第三者密謀催殘傷害致死的,不說我的長輩了,那是舊的制度不能為原配伸張正義,也不能言說,只有冤死一個年青而無知的家庭主婦。就說說我的一個表妹吧,她因家庭貧困十幾歲就到北京打工,在一家高干家當保姆,一家人對表妹視為已出,又讓表妹在Te家一邊讀書一邊幫Te家打理家務和招顧老人,表妹是一個上進好學勤快,不遲辛苦的女孩,歷盡千辛萬苦在北京讀傳媒夜大,畢業后主家幫表妹找了一家報社在那里上班。后經人介紹一個山東的,哈工大畢業的在北京某個公司上班,二人經過認識交往了一段時間,那男的就和表妹結婚了,表妹把在北京把打工上班多年的辛苦錢拿出來,買了一套房子,結婚第二年表妹生了一個兒子,一邊上班,一邊打理家務抱孩子,男的把他母親接至家中,誰知他母親是一個不仁道的老婦人,整天不看孩子,不做家務,不做飯,整天翹著二郎腿抽著煙,暗中給表妹夫上讒言,都說表妹這不是那不好,就是看我表妹不順眼,整天給表妹找茬。表妹每天上班都是以淚洗面,單位領導同事看到眼里,記到心里,開始對表妹夫有懷疑外面有人,好心的同事把所見到表妹夫的不軌行為告訴表妹,表妹果斷的把婚離了,把表妹夫和母親敢走了,表妹一人帶著孩子不辭辛苦繼續上班。一年之后,表妹夫與那第三者密謀糾纏要于表妹合婚,表妹是一柔弱而堅強的女人,可又是一個拿不定主意的女人,表妹因此事找在北京工作的一個表弟給她拿主意,表弟說,姐他給你合婚,不是好事,是有備而來的,你要多個心呀姐。可是后來表妹因為孩子,委屈求全與他合婚了,合婚不久他的狼頭虎尾全都暴露出來了,開始以孩子吆挾,要房要家產,表妹不同意,他就干桅把第三者弄到家里,光天化日讓表妹看著他們倆的造事,表妹到單位上班,他就到表妹單位無禮取鬧不消停,無耐表妹回家看孩子,他們倆個狗男女合伙崔殘打罵,傷害算計把表妹打死了過去,怕受法律制裁判刑,把表妹送往醫院,二人密謀收買醫護人員,做偽黑手段,到醫院未經細查,就把表妹喉嚨割斷,不能說話申呤,表示那里怎么疼痛,怎么發生引起的,可表妹有眼神和手,忍著疼痛寫出了經過的事實,申冤。我們知道事情的原由,打骨子里面恨透了第三者,害人不砸眼,殺人不用刀,奪人錢財不用力的黑惡劊子手,比舊社會的惡霸還惡霸,毒上加毒,狠上加狠沒有經過笫三者的陰功手段,不知利害奇中的絕毒,與第三講情護愛。大家可知道第三者是害國喪民的十惡不赫禍害精,人之有恨,國家立法,要嚴厲打擊重判嚴判,決不留情面,第三者給國家造成負面影響,給國人帶來無限的災難與痛苦,給后人留下永不磨滅的恥辱與悲嘆,和不治之癥,騷病毒。國家若要掃黃就必須從第三者入手炸鍋。
一般情況下,是不承擔責任的,除非對方構成重婚罪,那可能就會收到刑法的懲處。
現實生活中,有的夫妻雙方中一方有過錯的,其配偶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依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并不以自己的合法配偶為被告,而是以與自己配偶重婚的人或者是與自己配偶同居之人為被告。這種情況之下,當事人多數認為自己與配偶的感情尚可,所以既不想離婚,也不告自己的配偶。但《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請求問題,原則上是在處理離婚訴訟過程中,而且必須以離婚為前提的情況下才予以考慮的,這種與婚姻案件審理有密切聯系的問題,并不應該將婚姻關系以外的那些本應由道德規范的內容納入進去。因此這里承擔責任的主體,只能是配偶中有過錯的一方,是“無過錯方的配偶”,而不是指無過錯的配偶或者其他第三人。同時,由于損害賠償以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的離婚訴訟請求沒有被法院支持,或無過錯方不起訴離婚而僅想主張《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的損害賠償,法院均不支持。
但是,若婚外第三人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損害無過錯方財產利益時,無過錯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一) 有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上面當小三是不犯法的,只是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希望你能冷靜的想一下,如果你的愛人還愛你,別人想插入也插不進去,所以這種情況,明知道你愛人背叛你了,你還在糾結小三的問題,雖然站著說話不腰疼,但我還是希望你能冷靜的想一下,問清楚愛人的態度,是想斷了小三,還是想離婚,你能否接受愛人背叛過你,你們還能否還能一起生活下去。
其實好些人都不喜歡我的觀點,那我編輯一下改成你們喜歡的觀點。
好些人都覺得小三應該受到制裁
好吧,如果當小三就要被判十年或者死罪,因為破壞了別人的家庭。
那找小三的人呢,除了破壞自己的家庭,
還得再加上背叛自己的愛人,違背結婚時的誓言,
應該罪上加罪,判20年吧,或者死兩次。
這樣的結果,大家都滿意嗎?
如果滿意都點贊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