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節假日工資規定_節假日三薪應該怎么算?
特邀律師
公司延長試用期不符合法律規定,春節屬于國家法定節假日,試用期內,勞動者有權依法享受法律節假日,同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不能單方延長試用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的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公司延長試用期損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對于延長試用期的期間,公司應當向該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侗本┦泄べY支付規定》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2月19日及20日周末工作了兩天(每天滿8小時),加班工資按平均日基數工資200%計算。
如果工資基數是2500元,加班費為:2500/20.92*2*200%=478.01元。
如果工資基數按2500元的70%,加班費為:2500*70%/20.92*2*200%=334.61元。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ㄒ唬┌才艅趧诱哐娱L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ǘ┬菹⑷瞻才艅趧诱吖ぷ饔植荒馨才叛a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對你的問題,簡單回答一下:
法定節假日放假扣工資不合法
1.《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該通知明確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折算也就是年計薪天數251天,顯然只是扣出來104天的休息日,沒有扣除法定節假日11天。因此11個法定節假日屬于有薪假期。
企業違法扣工資怎么辦?
1.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 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要求責令公司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公司逾期不支付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可以依照《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的規定,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以上回答供你參考。
勞動合同法規定每周工作40小時,如果你是8小時工作制,工資應該這樣算: 5000除以21.75(固定工作系數)=日工資 日工資乘以(21.75-缺勤天數)=應得工資 每個周六加班小時數乘以日工資乘以1.5=加班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都沒有這樣的規定,相關的是勞動者有按時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你在那部勞動法中看到的,具體是那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公休日加班雙薪(月工資收入÷21,后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即初四至初七)拿雙薪.75×200%×4
以春節長假七天加班為例,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
節假日加班費計算
節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資收入÷21.75×300%).75×300%),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即初一至初三)拿三薪,用人單位安排法定休假日工作的.75×300%×3+月工資收入÷21.75×200%),要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或依法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資.75×200%)
春節長假七天總加班費=月工資收入÷21 《勞動法》規定